加载中…
个人资料
深圳律师贺明峰
深圳律师贺明峰 新浪个人认证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14,100
  • 关注人气:193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透支信用卡不还钱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014-08-10 15:27:58)
标签:

深圳律师

电话:13430591381

信用卡诈骗罪

贺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电话:13430591381   贺律师系深圳专业婚姻律师,办案经验丰富, 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本律师能恪守职业道德,热忱为当事人服务,对当事人高度负责,最大限度地利用掌握的法律知识和办案技能,确保办案质量,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受到客户的充分肯定。

                    以银行服务态度差为由拒还信用卡欠款被判刑

 

    40岁的北京男子张某以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为由,经银行多次催收仍拒绝偿还信用卡欠款,后被公诉机关以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后,张某不服,上诉至北京二中院。北京二中院终审裁定准许其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0121月,张某从某银行信用卡中心申领了一张信用卡。截止20131015,该卡超过规定期限透支本金共计3万余元,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至案发前仍未归还。案件审理中,张某称其之所以不归还信用卡欠款,是因为该银行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很差,其出于一时之气,所以没有按时还款。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申请信用卡后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偿还了涉案款项,认罪态度较好,决定对其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后,张某不服,上诉至北京二中院。在二中院审理过程中,张某申请撤回上诉。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表示服从原判,申请撤回上诉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作出上述裁定。

来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