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死刘年了
看到这个标题,大家可能会认为我是个女的。不,我是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我也不是同性恋,但我爱刘年。爱他的诗。爱他诗里的豁达,旷远,平实和安静。
我爱刘年漂泊的个性。
刘年是一个喜欢浪迹天涯的浪子。他走过好多地方,他向往过好多地方。这些地方,往往是神住栖的地方,刘年到哪里,就把诗留在了那里。在漂泊中,他发现了生活中的“美”。当然这个“美”不是美女的“美”,美景的“美”。这种“美”中含有苦,含有泪,不是人人都能享受的。
我爱刘年的诗。他的诗有的很短,只寥寥几行,却比有些诗人洋洋洒洒几十行要沉重的多。从他的《远》里,你可以挖掘到他独特的诗意。我读《远》不下五六次了,每次都像第一遍读一样,永远那么新鲜,那么引人入胜。一些诗歌,我几乎可以背下去了。
他的诗里含有泪。不由自主地让人掉眼泪。《大怒江》是,《寻人启事》是。好多都是。
他的诗里含有药。苦不堪言,但还是耐读,还是喜欢从他的苦里找到疗治灵魂的药汤。
我爱刘年这个编辑身份。他调入《诗刊》当编辑,发了很多有分量的诗作,发现了有份量的新人。这里特别要提一提余秀华,我认为是这几年《诗刊》发现的最优秀的一位诗人。读了余秀华的诗,我很兴奋,像吸了一口鸦片似的。当然近期还有很多优秀诗人亮相《诗刊》,这无不有刘年和聂权两位的功劳。
当然,我也奢望能在《诗刊》上发一大组诗歌(曾经发过三首,但还不满足),多次给刘年投稿,都是泥牛入海,杳无音信,但我不失望,我还会继续给他投稿,直到他厌烦,回信骂我为止。哈哈,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对刘年的爱。
看见过刘年的照片。个子好像不高,起码比我矮些;皮肤黝黑,比我黑些。但他帅,比我帅些。即使在茫茫人海,只有他一出现,我肯定一眼能认出他。他就是刘年。
我爱死刘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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