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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券置换不应过分解读
近年来,地方债危机已经深刻影响到我国经济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也为我国经济转型带来了不少的困难。
事实上,在以往的经济发展模式下,地方政府一边要寻求更多的引资渠道,另一边却要保证一系列的政绩考核要求。至此,在事权与财权不匹配而导致财力有限的大环境下,更多的地方积极采取举债发展、扩大杠杆等举措,来谋求自身的发展诉求。然而,随着地方加杠杆力度的不断增大,我国的地方债务危机也逐渐暴露。
除此以外,据数据测算,2014年及2015年仍将会是地方债偿还的高峰期。其中,2014年地方政府实有、或有债务到期量达到了3.6万亿,而2015年也或将达到2.8万亿之巨。显然,若凭借地方财政收入等渠道来偿还地方债务,恐怕难度也相当巨大。
其中,社会大部分的债务融资是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获得的。经过数年的累积,银行所承受的债务风险也就愈发明显。据数据统计,2010年银行贷款占地方债余额比例接近80%,2013年该比例有所下降,但仍达到60%左右的水平。
此外,更为普遍的现象是,因期限错配等因素的长期存在,也直接引发了部分银行的流动性风险。
可以这样认为,一直存在的地方债务危机是银行业的一颗定时炸弹,同时这也是制约上市银行股价的一个重要因素。
显然,缺乏“阳光化”的融资渠道,地方盲目举债、加杠杆等举措也就无法得到实时的监控,从而容易引发局部性乃至全局性的风险爆发。
从具体的消息来看,近期财政部已下达地方存量债务1万亿元置换债券的额度,并允许地方把一部分到期高成本债务转换成地方政府债券。与此同时,也有媒体报道,1万亿元的置换债券额度已经分发至各省,将由各省在额度内自行向商业银行等市场机构发行低成本政府债券置换存量高成本债务。
由此一来,借助这一债券置换事件,未来地方“暗箱操作”的可能性也就大大降低了,此举也有利于未来我国对地方债务风险的实时把控。至于此举会否演变为中国版的QE,这还得关注最终的购买对象。换言之,若参与购买的对象是央行,则或将直接演变为中国版的QE。不过,就目前我国的法规规定,央行并不能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及其他政府债券,其整体可行性并不会太大。因此,对于这一次地方债券置换事件,其实也无需去过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