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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肥”了谁?

(2012-04-05 09:02:43)
标签:

股票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肥”了谁?

  证监会在41日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消息一经传开,网上便开始疯狂的议论。不过这一征求意见搞出炉,意味着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启动。

  经过详读这一意见稿,发现有几大焦点值得大家关注,例如允许存量发行、新股定价参考行业平均市盈率、网下配售比例将提至50%以上、发行审核将逐步淡化对盈利能力判断、取消网下配售股份锁定期、加强对人情报价的监管和处罚等等。虽然说这是一份征求意见稿,但其影响力还是比较深远的。下面笔者将和大家一起探讨。

  首先,我们来分析“新股定价参考行业平均市盈率”这一条。根据了解,预披露后即将预估的发行价格区间提交给证监会,并与招股书一起提供给发审会,如预估的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需补充说明该价格存在的风险因素,澄清超募是否合理等。招股书正式披露后,如最终确定的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应披露该定价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未提供盈利预测的还需补充盈利预测,并在盈利预测公告后重新询价,甚至可能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新股定价参考行业平均市盈率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新股的疯狂炒作,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过,同行业的新股也有优劣之分,如果参考平均市盈率的话,有可能会造成质地优良的上市公司达不到合理的价格标准,而一些质地比较低劣或是蒙混过关的上市公司却受到了过分的追捧。

  下面我们看看另外一条。据了解,扩大询价对象范围,主承销商可以自主推荐5到10名投资经验比较丰富的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从某一程度上分析,扩大询价对象范围,个人投资者可以参与网下询价配售这一举措有利于公平和透明。但是,由主承销商自主推荐个人投资者可能会导致利益输送的问题。

  接着这一条消息对二级市场的打击是比较明显的。根据报道,取消网下配售股份三个月的锁定期,推动部分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数量。取消了三个月的锁定期,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数量,从而抑制新股上市的过度炒作,但此举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市场的供应量,尤其对新股、次新股打压最大。

  最后,我们再来分析一条消息。推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制度建设,逐步淡化监管机构对拟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判断,改进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落实发行人、各中介机构独立的主体责任,全过程、多角度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实现发行申请受理后即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同时改进上市过程中征求相关部委意见的方式,提高效率。多项措施以改革新股发行体制,看起来是全方面的改善,但是改革仅靠一张口是不行的,必须落实切实可行的方案才可以顺利进展。

  虽说新股发行体制牵涉的内容和对象很多,实施起来也未必会一帆风顺,但是该征求意见出台表明了管理层改革的信心,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最后引用屈原的一句话以总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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