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捡破烂的——读贾平凹《高兴》
(2015-11-14 12: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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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破烂剩楼酒回家 |
分类: 文学评赏 |
文/塞外胡胡
我和我的兄弟五富离开清风镇去西安这座大城市谋生,除了捡破烂,至少在没立脚之前,先别做别的打算。
我姓刘,叫刘高兴,是农民,政策开放了,农民可以进城打工挣钱了,在农村,种一亩地一年才收入几个钱,而在城里收破烂,不挣不挣,一天还有二十块左右的现钱。虽然收破烂在劳动者的行列中仅次于乞丐,可是看到城市的美容离不开这个行业,看到自己在这样大的城市可以谋得一碗饭吃,作为历代农民,我倒还为自己的破烂生活而高兴呢。所以,我那难忘的破烂日子,就成了我一生当中最快乐,最充实的时光。而最不好的是,我那兄弟,五富,把一条命丢在城里,我的心真不是滋味。也只有他的死,打开我诉说收破烂的闸门,让那些陈谷子烂芝麻流出来,让别人看看,我们是怎样过来的。
我的兄弟,除了五富,还有结识的黄八,种猪和杏胡,还有还有,那么亲切。在我的生命里,他们就像一盏盏明灯,照亮我未来的路,给我温暖,给我人世间最纯净最温暖的感情和友谊。
我忘不了,那走街串巷的一天天,一幕幕,我忘不了,我和我那兄弟住在剩楼里面的每一个夜晚,还有楼下那颗梧桐树上的雀儿,拉在脸上的鸟粪------
小说的魅力,不外乎三点,一是题材好,故事引人;二,细节茂盛,幽默风趣;三,感情浓郁,话语朴实。
贾平凹老师的《高兴》,偏偏与传统的小说有着天壤之别,其一,写平素的生活,也称不上故事;其二,细节如流水,细微处你还可以添加内容,茂盛的地方你完全可以砍掉冗杂;其三,没有文人所标榜的什么艺术特色,顶多就是诉说。卑微不过,低调不过,俗气巴拉,恶心巴拉。然而,那一幕一幕,令人流泪的感动,使我不能将这本书随随便便撂下。乃至读了又读,闻了又闻,赏了又赏,他咋就没有垃圾堆的味道,他由里到都外散发着花草的芳香。
中国社会正在全面改革,只有缩短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差别,才能使人们普遍过上好日子。我们农民,耳边响起春雷滚动的声音,改变生活,改变家乡,使我们做起一个一个的美梦。
西安,启开黎明曙光,成千上万的收破烂的,赶着运送垃圾的车辆,向垃圾点追逐,垃圾象山一样堆积起来,而人,一头埋进垃圾堆,人被垃圾埋没再从垃圾堆里钻出来,在散发着臭味的垃圾堆里扒了破铜烂铁,日用包装,废旧家具,人变成了垃圾。而人是有生命有追求的,垃圾可以变成宝,人也会。
贾平凹老师的《高兴》,从人类最平素最卑微的人间生活说起,诉说人类最经典的价值,伟大在废墟里由升,高尚在最卑微的土壤中蕴含。通过“我”,收破烂的经历,亲身体验一些普通农民的生活追求,或者说不算追求,充其量就是为了活着。我,从乡下走到城里,一无所有,在城市立脚而寻得一份生活,虽然这份生活是从垃圾堆捡来的,但是劳动创造生活,我用我的劳动汗水来换取,我高傲我自豪。继而,我用我的真诚善良得到朋友的信任,素未相识得支持,纯洁美好得一份爱,虽然这份爱出自于破烂和妓女,但是我自豪我高兴,我们谁也没有欺骗,也无所图。
我们曾与千千万万的人擦肩而过,满身都是歧视的目光,但是我们的内心不空虚,不气馁,我们相信,城市因我们更美好,生活因我们的付出而更有意义。
收破烂,是个多卑微的职业,每当想起那些满身油污的人,拉着一辆一辆沾满污浊的小车子,那些毛边掉沿的零散钱,谁愿意和收破烂的亲近,谁愿意和他们一起停留一瞬间,谁愿意看着他们联想到情人鲜花美女乃至时尚。可是贾平凹老师的《高兴》,就做到了,冥冥之中,那满是污垢的脸绽开花一样的笑容,那捡垃圾得手里满是鲜艳溢香的红玫瑰。我收破烂,我忠于我的职责,终于我的良心,终于我的信念。
人世间,一切善良都可爱,那些卑微的人,像一颗颗微亮的萤火,将城市的街头辉映出耀眼神圣的光芒。那不惊不艳的语言情调,使一些薄薄的足迹积累成一条条明光大道,让城市为此高大挺拔。文中说道,别人若问谁最“西安通”,我不怀疑的告诉你,我是。别人用笔写西安的街区胡同,而我用脚,我的脚跑遍了西安的楼门胡同,千家万户。
我刘高兴,从龙泉镇到西安有过许多机会可以不用收破烂就可以赚到钱,可是我舍不得我的兄弟五富,和五富比起来我就是个长辈而五福就是个孩子,他没见过世面,总是闯祸,所以我得为他负责。我们俩说过,不管谁死了,谁都得将谁背回去,绝不能让他成为外乡鬼。五富在城里做尽了丢人的事和软骨头的事,这我知道,我得护着他,不能因为这个让别人将他算计了。我打他骂他教训他是我的事,反正我不让别人欺负他。
因为收破烂,我们结识了几位有钱人,有好人也有坏人,好人也不一定全好,坏人也不一定全坏,我们当然要知道好歹,对我们好的地方我们报答,不好的地方记着,背地里解个恨也算是别人替我们报答了。人世间的善恶因果其实就是这些。
我们仅仅是收破烂的,我们每天算计自己有多大的知足,有破烂可收是最大的满足,晚上有剩楼遮风挡雨,一日三餐能填饱肚子,余下的就是对生活的欣赏。
我们眼中的自己,除了人世间的“冷”之外,而最多的是那份兄弟之间挤在一起互相取暖的温热,我们在一起谁也不嫌谁脏,不嫌谁丑,不嫌谁身上有那么多世俗冷眼看不上的弊病。本来,这世上与贫穷与生俱来的就是诸多的毛病,毛病大了就是事儿。好在老天爷爷不给穷人太多的胆子,就是不让你做太多太大的坏事。好在我们不承认自己是穷人,坏事与我们不沾边,可是也保不定别人算计你这个不会做坏事的人。
我们收破烂,做苦力,为的就是真正过上体面的日子。我相信,我们能。
可是我的兄弟五富没有熬到好日子到来就死了,他死的一点也轰轰烈烈,他死得太窝囊,他在给人挖地沟子的晚上在被窝里多喝了几口老板为了鼓励他多干活多出力的酒,就死在被窝里,等他被真正断定死亡的时候,我傻了。我们一出村的时候是我们是两个人,而我一个人回去那叫什么。我决定将五富用被子裹起来背回家。就在我弄着他往回走的路上,在西安车站买大公鸡往回领魂的时候,被警察发现了,于是五富被火化了,他给我一生留下遗憾。
贾平凹老师的故事讲到这里,不禁潸然泪下,是的,我们太平常了,不是所有农民工的死都带着血泪,都与时髦的年代挂钩。五富的死,不过身边始终守着疼爱她的兄弟罢了,他临死也没尝出兄弟为他送行所买的昂贵的海鲜的味道,尽管他有心品尝。他的遗物除了攒下的几个小钱之外,还是那些舍不得丢开的破烂。
五富死了,无声无息就像猫狗,别人说死人可怕,我觉得那很平常,平常得像猪狗,欺骗警察这样说,其实我觉得死人和猪肉也没什么两样。只是没了这块“猪肉”五富的老婆孩子“吃”什么,是最大的正经。
《高兴》这部小说,从内容上诠释一代城市建设者的艰辛苦闷,“农民工”这个词,并不是现成的让农民自己将他拿过来就可以利用,在他出生的时候,是农民自己挤到城里,从废墟里将他扒出来,然后自己利用。从根本上说,农民利用自己创造的词汇,完成自己的使命,将付出怎样的代价,《高兴》都包含了。
这部小说字里行间流露了作者亲自体验生活的感触,这是创作的生命,由此给更多的作家提出写作课题,没有生活就没有创作。抱着怎样的态度体验生活?包容是最大的热爱。垃圾是生活的外壳,不懂包容,就不懂垃圾,不懂垃圾,猪狗不如。
我那一阵阵或代表高兴,或代表哀怨,或代表无奈的筱声,总会让你看到垃圾堆上长出或花或草的点点生机,总能让你从悠扬悦耳的筱管里想到春华秋实,风过之后,麦浪滚滚的年华;总让你知道,美好生活以外,还有值得留恋的废墟------
世家风范,完全拜服这部小说的魅力。
201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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