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塞外胡胡
很久很久以前,我看了英国女作家艾捷尔.丽莲写的短篇小说《狐狸》,直到现在,对那篇小说念念不忘。我在想,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我始终记得呢?
“这天早晨,艾来娜打开窗子,看到瓦蓝的天空万里无云,阳光将高大的树木和矮小的灌木辉映成一体,发出垩白的光亮------”
小说的开头,就把我们带到大自然的怀抱中。那美丽的大自然,充满了生机。在人类和自然尚没有任何分岐的时候,这世界是和谐的,美好的;而当人类世界与自然世界产生矛盾的时候,这个世界就显得冷酷无情,乃至由升杀戮。
艾来娜的丈夫去森林打猎去了,艾来娜守在家里,有一种被爱情包容着的寂寞感。
可是这一天,她发现家里来了一只狐狸,而且就在她的眼皮子底下,袭击了鸡笼,将隔楼上的母鸡给刁走了。艾来娜心存几分恐惧,心想,他是不是对自己有所威胁。
第二天,这只狐狸又来了,而且发现艾来娜正在虎视眈眈注视自己。于是,他的目光开始由诡谲,变得哀怜、懦弱。艾来娜本来是要告诉丈夫,追回被狐狸携走的母鸡。可是,她还是放过了狐狸。
第三天,没等天亮丈夫出门,艾来娜就开始惦记那只狐狸。她回想着两天以来的经历,由恐怖到同情,由同情到喜爱。乃至从心里钦佩。
第三天,狐狸又来了,但是落网了,被艾来娜的丈夫吊在木桩上,已经奄奄一息。在他那奄奄一息的目光中,艾来娜看到一种来自野生世界的自由,一种对生命的渴望,还有对人类的轻蔑和痛恨-----
他没有哀求丈夫放了这匹狐狸,而是自己拼命的向森林深处跑去。当丈夫将昏迷中的她抱回到家里的时候,关切的问:“亲爱的,你到底怎么了?”
艾来娜恶狠狠回答:“我恨死你了!”
我只是喜欢这篇小说的人性化意识。爱情压抑的结果使艾来娜从狐狸的野性中,看到自己的困惑。人活着要顺应、同情,而不是剥夺,杀戮。
201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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