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 款 被 窃

母亲的性格刚强,遇见大事处理也很果断。但母亲也有伤心的时候,给我印象较深的有三次,一次在1951年,一次在1952年,一次在1964年。
第一次是在老菜市,原因是妹妹走失,母亲因为着急而伤心,我将在明天介绍。
第二次的原因不明,好象为的是卖东西。那时,我们住在三省里18号,父亲没有工作,养羊贩卖又吃了亏,母亲不知把什么东西卖掉了,父亲很生气,同母亲吵了起来,父亲发火将油画箱都摔到堂屋里了。我们四个小孩很害怕,母亲象是受了委屈,伤心的“呜、呜”哭个不停。那时,祖父、祖母住在三省里12号,姐姐去喊了奶奶来,劝了好久总算平息下来。不久,我们搬家到水佐岗。
第三次发生在1964年夏天。那一年,妹妹初中毕业,自己要求去高淳农场插队落户。在“阶级斗争”叫得震天响的形势下,妹妹欲升学肯定是没有希望的,通过插队摆脱家庭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但至少可以减轻一些政治压力。
去农场落户,需要抽筹措日常生活用品,可是家里根本就没有钱。母亲的工作单位水佐岗小学伸出援助之手,批准给母亲大约30元的补助,这是一笔不少的钱。拿补助的那一天,恰好学校组织看电影,母亲准备看完电影去购物。电影是在山西路和平电影院放映,母亲看完电影匆匆走出影院,途中与多个人挤碰。出了电影院穿过马路到山西路百货商店,需要购置的东西有:被面、床单、脸盆及其它物品,她选好一件东西准备付款时,才发现口袋里空空如也。当时母亲的头脑里一片空白,她不敢怀疑是被窃,把希望寄托于“钱忘在家里了”,立刻急匆匆赶回家,在家里翻箱倒柜乱找,家里当然不可能有。母亲又急匆匆赶往和平电影院,去问问有没有人拾钱交公?当然也没有。母亲终于明白这样的事实:她被小偷扒窃了。焦急、伤心、无奈交织在一起,母亲再也沉不住气,开始哭泣,这是母亲内心痛苦的宣泄。
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人们都很贫穷,路人见状除了表示一点同情外,实在是爱莫能助。没有办法,只好再向学校求助,通过借款为妹妹办齐了所需的生活必需品,妹妹得以顺利成行。
母亲钱款被窃一事给我留下的印象特深。俗话说得好:“福不双降、祸不单行”,真是这样。小偷可恶,恶在他偷不到富人的钱就去偷穷人的钱,人越穷越倒霉。
这一年,我高考再度“失利”,终于放弃了我的大学梦,不再争取升学,转而投入街道活动,争取就业自己养活自己。
(图片取自百度网络,向作者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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