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大批判1:国企定位的混乱
(2013-03-27 16: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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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国企揭密批判 |
分类: 国有企业研究 |
本系列文章中的“批判”,不是流行意义上的声讨,是指对国企现状进行分析,肯定其正确的部分,系统地指出其错误部分加以否定。主要特点是讲理,是正确的批判。
曾经有国资委系统领导提出,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路径日渐清晰,国有企业在向两个方向集中,并逐渐形成了两种类型不同的国有企业,即具有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和竞争性领域的国有大企业。公益性国企在中央企业层面包括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的企业,在地方包括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企业。这类企业具有这样一些共同特征:其产品或服务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保障条件;在经营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垄断因素,有些是寡头竞争、有些是独家经营;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由政府控制,企业并没有定价权;企业的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经常会承受政策性亏损等等。
“公益性国企”概念一经提出,便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关注,并导致过度解读:什么是公益性国企?公益性国企是否不需要强调经济效益?如何防止公益性国企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特殊利益?打造公益性国企是否意味着国企改革在走回头路?
即使在国企中,对这一概念也有不同认识。2011年12月26日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在杭州参加国资委与浙江省政府战略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没有竞争和盈利能力是不可能立足的,因此,所谓“公益性”企业是个误会。 “公益性企业要花中央财政,中央财政哪有钱要这样花呀?花得起吗?” 傅成玉用两个反问句,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他明确表示,中石化是竞争性企业,且主要与国际石油公司竞争。
“公益性国企”概念混乱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业务有公益性不等于企业是公益性组织。企业的业务特别是主业具有一定公益性,并不代表企业是公益性的。企业就是企业,是自负盈亏的盈利性组织。离开了这个根本前提,就不能称之为企业;更不能因为前面加上“国有”二字,就改变了企业存在的根本定义。
在国有企业的定语中加上“公益性”,很容易让这些企业名正言顺地在“公益”和“市场”边缘“打游击”。在现实中,老百姓也更多感受到的是这些企业因里外通吃而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弊端。
还有,在企业业务多元化的趋势下,一个国企业务组合可以横跨多个产业,其中有的产业业务公益性并不强。此外,即使某个产业业务具有公益性,并不代表全产业链每个环节都有公益性,现实情况下有些国企产业链上下游通吃,把没有公益性的产业链环节也纳入旗下。如果笼统地把这些国企定位为公益性国企,很难保证这些国企不会以“公益性”的幌子,拉大旗、扯虎皮做非公益性事情。
2、公益性企业在中国本身就是模糊概念。以中央企业为例,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企业的公益性和可替代性,显然与卫星、火箭、导弹、飞机、战舰等领域的军工企业不可类比。按上述思路类推,则有必要把公益性再细分成战略性公益等不同子类。如此,企业前面的定语将更长,即战略性、公益性、国有企业,最终成为“四不像”。
3、公益性并不是国有企业的代名词。任何所有制企业都可从事公益性业务。国有、私营、外资等所有制形式,并不表示谁是先进的公益代表。诚然,现阶段中国民营企业有一定局限性,但民营企业并非全部都是这样,譬如华为这样的民营企业,谁能说它天生的只是短视的、狭隘的、追求利润的组织?如同公益性并不是国有企业的代名词一样,国企之外的其他所有制企业也不都是对公益的麻木不仁、唯利是图的经济怪物,有的民营企业因天然的产权清晰优势,导致其为了其基业长青甚至可能更重视公益业务。民营企业不全是某些地方领导形容的:民营经济遭遇“玻璃门”情况需要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有些行业有公益性,民营经济进来了,要是不让他承担公益性质,有时候就产生一些很尴尬的问题。比如一个供热企业断掉一个大学的热源,为什么呢?大学给不了人家钱,人家断你的热这是天经地义的。这个问题就不这么简单了,一断热,几万大学生马上就来找政府。如果对这个观点深入分析会发现三个疑点:一是在中国目前体制下,民营供热企业一般也不敢轻易断热,就是现在一些小的物业公司都不敢轻易断水断电,何况能承担公共事业的大民营企业,即没有胆量,也没有那么短视;二是拼什么大学不给人家钱?三是现实情况是,国有的供水供电公司反而靠技术手段能做到一欠费就停水停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