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企相关治理结构形式中,最难让人理解也是最应该改革的两类左右逢源、好处占尽的单位是:
一是“局+公司”模式。这类模式的数量还不少,最大的当属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以及烟草体制实行工商分离后商业系统的省、市级烟草公司/烟草专卖局。从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公布的中央企业名录中,还可发现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等类似单位。其中,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的简介称:成立于1952年,隶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中央管理的地质勘查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固体矿产地质勘查、研究、开发、服务,超硬材料生产及机械装备制造。资产总额100亿元。
“局+公司”模式单位的特点是裁判员和运动员合二为一,可以同时享受政府(如权力)和企业(如高收入)的两种待遇。
二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模式。既然这类单位能企业化管理,说明已经逐步失去公益性质,而且有能力靠经营收入养活自己了,为什么还要挂着事业单位的牌子?
这类单位的特点是不仅可执行企业政策(如高收入),也可执行事业单位的一些政策(如高福利)。很显然,执行者一般都会选择对其最有利的政策。
两类“骑墙”单位体制改革不属于政府改革层面,是微观层面的改革,自然上升不到目前在召开的“两会”层面,应该是国务院层面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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