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再融资规则进行修订,将从今日起就相关规定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点重要内容
一是精简发行条件,拓宽创业板再融资服务覆盖面。取消创业板公开发行证券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45%的条件;取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连续2年盈利的条件;将创业板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由发行条件调整为信息披露要求。
二是优化非公开制度安排,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为战略投资者等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和锁定机制,将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折改为8折;将锁定期由现在的36个月和12个月分别缩短至18个月和6个月,且不适用减持规则的相关限制;将目前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数量由分别不超过10名和5名,统一调整为不超过35名。
三是适当延长批文有效期,方便上市公司选择发行窗口。将再融资批文有效期从6个月延长至12个月。
这里面几个比较重要的
首先,拟取消创业板再融资连续2年盈利的条件。创业板公开发行连续盈利两年的条件取消,这是创业板改革向科创板吸取成功经验的第一步。此举有望分散科创板上市压力。当然,至少消息刺激下,对于科创板短期利好,尤其是融资需要比较大的企业,有望迎来利好。
而创业板当中,近两年内有过一年及以上亏损的创业板公司达到117家,其中有16家公司连续2年亏损。从上市公司的角度看来,目前持有现金少或者资产负债偏高的上市公司,再融资需求较为紧迫。所以这个角度,可以挖一挖标的股。
其次,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尤其是科创板,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是科创板发展的必然趋势和需求,也是改革创新下的必要措施,更是市场制度设计的需求。引入战略投资者,对于科创板建立科学完善的估值体系有重要的推动意义,尤其是在科创板企业估值相对困难下,通过战略机构投资者的参与,能相对长期对企业进行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