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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

(2013-05-30 15:09:59)
标签:

文化

进入雨季,野生菌集中上市,为有效遏制、严防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安全,依据《西盟佤族自治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就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不随意采摘、出售、购买自己不熟悉的菌类,尤其是颜色鲜艳或霉变的菌子。农村群众对不熟悉的野生菌或对是否有毒把握性不大,过于幼小难以识别或过于老熟及已霉烂的野生菌不宜采摘烹调加工食用;在烹调加工时,不要凉拌吃,炒熟煮透后再食用。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所含某些成分会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易引发中毒,建议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二、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三、餐饮经营企业要严把野生菌采购关,严格加工,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四、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到附近医院就诊。医疗机构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各乡(镇)要采取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向社会,特别是农村群众宣传正确食用野生菌的方法和鉴别野生菌的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野生菌的识别能力。

    六、乡、村级医疗机构应储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在野生菌上市期间要做好野生菌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特此公告

 

 

 

                西盟佤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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