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文
据介绍, 2021年12月20日,河北省邯郸市司法局、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选聘人民监督员的公告,此次选聘工作委托各县市区司法局进行选聘,旨在选出符合条件、真正属于人民的人民监督员。
鸡泽县的张先生看到公告后,第一时间将手续上报鸡泽县司法局,按照邯郸市司法局、邯郸市检察院发布的公告,张先生完全符合条件。然而,2022年3月4日,邯郸市司法局官网公布了人民监督员名单,张先生看到鸡泽县公示的人民监督员名单里,除一名律师和一名公司会计,还有一名人民政府包村干部,其他三人有的是局长,有的是主任,有的是科长,都属于国家公职人员。
据悉,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检察机关,党委政法委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人员;人民陪审员;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监督员的工作人员不能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张先生不解地说,选任人民监督员旨在听取群众呼声,监督办案工作中的公正公平,“人民监督员”里面没有人民,没有“白身”,就像煎饼果子里没有煎饼一样。按照选任人民监督员的初心,应该让身上没有功名、头上没有乌纱的广大工人、农民、商贩等平民百姓加入进来,这样的监督员才无愧于“人民监督员”的光荣称号。水洗不净水,尘扫不动尘,只有让体制以外的新鲜血液加入进来,才能更好地实施监督,才能更好地体现公平正义,让司法行为在阳光下进行,让法制社会行稳致远。[/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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