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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煮酒君
古代的中国,科技水平落后,政治失能,救济能力根本无法应付庞大的灾害,结果是有灾就有荒。灾荒加重,不仅摧毁了社会生产力,而且更加促使灾荒频繁,形成恶性循环。人民无力抵抗,只得流离失所,卖儿卖女,甚至发生“父子相食,行人断绝”的惨事。
同时,灾荒对于历史发展也有重大影响,一场天灾降临,它直接破坏了社会的稳定,饥民们无法果腹,从而导致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最后引起朝代的更迭。所以,赈灾是历朝政府重视的大事,即使在那些兵戈四起的王朝末期亦如此。但是,赈灾效果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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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年,天灾人祸不断。汉献帝兴平元年,这一年军阀混战,地震蝗灾不断,旱灾从四月一直延续到七月,三秦大地赤野千里。汉献帝刘协避开正殿办公,想用这种方法祈求降雨,同时派遣官员清理在押的囚犯,宽宥赦免犯了轻罪的犯人。而这个时候,谷一斛价格涨到了五十万钱,豆、麦一斛价格二十万钱,普通百姓根本无力承受如此高昂的粮价,开始出现了人们互相残食的悲剧,白骨累累,民不聊生。
献帝让侍御史候汶拿出太仓里的大米和豆子,为饥民做糜粥来充饥,但是经过几天还是看不到饿死民众的减少,献帝开始怀疑有人在分发赈灾粮食中故意克扣。于是,亲自在御座前测试米豆到底能够做成多少米粥,最后才得出其中确实有不实之处。便派遣侍中刘艾出宫责备有关主管的官员,于是尚书令以下的各级官员都跑到宫门谢罪,一起向皇帝奏言,要把候汶抓起来,严厉审查其所作所为。刘协听完后,不仅没有收押候汶,还专门下诏书:“实在不忍心把候汶交给司法部门处理,可以仗打五十。”百姓已经到了“人相食”的地步,而他对于克扣百姓救命粮的候汶仅仅处以仗击,其不明事理,不辨是非,不知轻重至此!
古代救荒措施中,除了减免徭役,开仓放粮,以工代赈等,还对因为灾荒而造反的饥民进行除盗和宽刑。而统治者也会自我约束,修养德行进行进行祈禳。天灾本来是自然现象,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规律外在表现。但是中国古代,因为崇尚“天然感应”的思想,把天灾看成对人事的昭示,如果政治清明时,百姓安居,则会降临祥瑞,如果政治污浊,天则降灾异以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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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天人感应”的思想最早出现于先秦时期,中国有名的古代经典《易经》上就曾经有:“天垂象,见吉凶。”这等于把灾异事件与人事联系起来了。天有异象是对人事的警示,是天意对国家政治得失的一种态度。而这种思想真正变为大成,是在汉朝。当时通过大儒董仲舒进一步的整理和升华后,形成了系统化的天然感应学说。
所谓“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异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异以惊骇之。惊骇之上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大意是,灾害是上天的谴责,灾害的本源来自于国家的过错,国家的过错刚萌芽,上天便出异象来警告,警告后,不知改变,那么就以惊骇警告,惊骇都不知改正,就要降临灾殃惩罚。
董仲舒这种灾异天谴的观念,将责任推给君臣失德,因此采取修德方式免灾,也就变成整个封建王朝的惯用规矩。虽然现在看来,缺少科学,行为甚至滑稽,但是一定程度制约了君主独裁和擅行。
其措施大致有几个方面,一种是“避正殿”,后来也被称之为“避正寝”,有时候简称为“避移”“避寝”。“素服避正殿”的雏形最早出自商汤,《吕氏春秋》上记载:“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于是剪其发,磨其手,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这种带有强烈殉道精神的祈祷,成为后世君主效仿的楷模。从汉朝这一仪轨正式确立,一直到清朝,各朝都有“避正殿”的做法。其中所谓“素服”就是君主和大臣都要着白衣,乘白车、白马,全身丧服,表达悲伤、自责之情。而“避正殿”是指君主不在正殿朝会,而是要“坐东西堂”。正殿本来是君主处理政务的地方,离开正殿表示不处理政事。“避正殿”中还包括五天内不再处理政事,表示对自己错误施政的反省。现在有些官员违法被查举,惩罚中有停职反省之类的措施,亦似乎与此大同小异。另外,在“避正殿”期间,尽量停止干戈,不生战事。
另一种,是君主下诏自责。譬如,汉章帝建初元年三月,山阳、东平地震,章帝下诏自责:“朕以无德,奉承大业,夙夜栗栗,不敢荒宁。而灾异仍见,与政相应。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选举乖实,俗吏伤人,官职耗乱,刑法不中,可不忧与!”这种自责,即使现在读来,也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典范。除了皇帝自责,下属臣僚也要自责。尤其是三公。他们是皇帝手下重要高级官员,协助皇帝处理国家政务,对于灾荒的出现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旦发生灾害,三公就是失职,便要主动向皇帝上书,承认自己的不称职,并且请求皇帝给予治罪、辞职或者退休。现在大多数国家都有官员引咎辞职制度,这些固然与中国古代“天人感应”不相干,但是结果却很相似。官员负起责任是任何一个正常政府都必须重视的事情,不然,民心尽失,百姓求告无门将严重伤害执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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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两种,还有一种是改元,也就是更换年号以达到禳灾的目的。不过,这种改元率意而为,不仅不能帮助救灾,还添了诸多麻烦。
中国历代都有自然灾害,灾害种类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多,灾害的频次也越来越高,尽管历代朝廷都采取了防灾救灾措施,可是一直未能阻止这一趋势的发展。
两宋一共统治三百多年,元朝统治九十七年,但元代的自然灾害发生的频次却远远高于两宋。
到了明代,国祚两百七十六年,灾害竟然达到了一千零十一次之多。明朝嘉靖年间关中大地震,死亡人数高达八十三万余人。据《嘉靖实录》中记载,一场地震,导致“二千里人烟几绝”的惨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