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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开云:“带孙费”合法是堂法制与道德课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爷爷奶奶带孙子天经地义。很多时候,老人不仅要带孙子,还要自掏腰包养孙子。遇到不讲理的儿子媳妇,孩子出了什么问题还得承受子女的种种埋怨。这几年,索要“带孙费”的报道不时见诸媒体,但真正打官司的少之又少。这不,杨金美动真格了——将儿子和前儿媳告上法庭,索要“带孙费”,而且胜诉了。法院判决“带孙费”合法,不仅是一堂法制课,更是一堂道德课。
《民法通则》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杨金美对孙子没有法定和约定的抚养义务,她带了孙子,要求儿子和前儿媳支付“带孙费”,看似不合情理,实质合情合理合法。正如杨金美所说,她索要“带孙费”,既是对她劳动的尊重,更是一种知恩图报的表现;她给儿子和前儿媳上了一课,教会了儿子和前儿媳知道什么是责任与担当。
法院判决“带孙费”合法,既是维护法律尊严、彰显法制权威,也是弘扬传统美德、维护公平正义。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在人性、人情、人权不断得到重视的当下,法律要管家务事,法官须断家务事。法院判“带孙费”合法,就是法官敢断家务事的体现。目前,我国首部反家暴法已经进入实质的立法审议程序,也是法律要管家务事的有力例证。“带孙费”不仅是家务事,其内涵非常丰富,既涉及家庭伦理,也涉及公序良俗;既与法律密切相关,也与道德紧密相连,还与责任和义务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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