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开云:跳江救人法官为何给人感动?
(2012-07-30 15: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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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江救人法官为何给人感动杂谈 |
分类: 时政 |
广州萝岗法院法官吴燕军跳入珠江救起轻生女子,获得社会各界的赞扬和嘉奖。近日,省法院为吴燕军英勇救人的行为记一等功,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为他颁发慰问金2万元,吴燕军表示将把慰问金悉数捐赠公益事业。(6月30日《南方日报》)
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但是,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法官的形象被扭曲了——很多人都知道一句形容法官的话:吃了原告吃被告;特别是近来,“眼花法官”频频出现,更是让法官背上了黑锅。跳江救人法官的出现,犹如黑夜中的星星之火,让人看到光明了,看到了希望。
跳江救人法官至少给人三点感动:第一,救人,悄然离开;第二,奖金,捐赠公益事业;第三,办案,从未接到投诉。
救人,吴燕军已经不是第一次,他的妻子每次给他去珠江边跑步,都会开玩笑地“叮嘱”说:“可别一时兴起又跳下水去救人了。”从其妻子的话中,人们感受到了吴燕军救人已成一种生活常态。他曾过说:“经过小悦悦事件后,我曾在内心对自己暗暗发誓,绝不会让类似的悲剧在自己面前重演。一座城市,大家都不冷漠,大家都去救人,英雄就不会那么孤单了吧。”吴燕军在用实际行动,一方面践行自己的诺言,另一方面引导社会风气。特别是这么多年来,他从来没借这些事去争取奖励和名誉,由此看出吴燕军是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见义勇为奖金,是对英雄的一种奖赏。英雄把奖金捐赠给公益事业,是把奖金的社会效益发挥到最大化。倘若每个人都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并把社会效益发挥大最大化,那么,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一定越来越美好、越来越和谐。
报道称,吴燕军是一名业务娴熟、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1981年进入法院系统工作,在刑事、行政、民事、法警、执行、立案等部门都驾轻就熟;2005年起,吴燕军在萝岗法院立案庭主要负责信访接待工作,每年接待来访群众数十人次,经他处理的信访案件,90%以上都能得到较好的效果,从未接到过投诉……看到这样的报道,我们为当事人遇到这样的好法官感到高兴。然而,高兴之余我们不禁要问:当今这样的好法官有多少呢?
法官是法官,英雄是英雄,两者并没有必然联系。但是,既能把法官工作干得如此出色,又能把英雄当得一种常态,这不正是当今社会的稀缺人才吗?在“公平正义比太阳还光辉”喊得震天下的当下,在“救人要考虑成本”的现实语境中,跳江救人法官的确给人感动。如果人人都向跳江救人法官学习,假恶丑必将无处遁形,真善美必将处处展现。果真如此,必将是时代的福音、社会的福音。
(毛开云 四川宜宾晚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