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开云:莫给英雄一个“莫须有”的罪名
(2012-07-12 16: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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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给英雄莫须有罪名杂谈 |
分类: 民生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的一居栋民楼,因相邻的一处危房改造施工挖动地基而发生部分楼体坍塌,几十名居民紧急逃生幸免,此事曾轰动一时。今年3月23日,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对危房房主于丽平、宋传春二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被告房主当庭提出,“房屋改造的设计和施工都有专人负责,不该我们背罪。”随后,检察机关追加了对房屋改造设计者刘金野和施工队经理赵亮的起诉。今日上午,南岗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第二次公开审理,共有4人站上了被告席。(7月12日《法制网-法制日报》)
女主人为啥提出这个要求,因为她的丈夫是警察,“多年前在抓捕罪犯时头被歹徒用枪击伤,脑子里至今留有一粒子弹,根本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如果丈夫被追究刑事责任,不仅面临着将失去这份工作,而且将成为一名“罪犯”。本是一名英雄,却因非自身原因而成为“罪犯”,这叫英雄情何以堪?
(毛开云 四川宜宾晚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