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四川省上半年公务员公招考试正式开考。在雅安考区,约8000名考生参考。考试期间,竟有人利用对讲机发射作弊信号。昨日,据雅安市经信委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毕兴无证实,经密切监视和信号搜寻,他们成功挡获两名发射作弊信号嫌疑人。截至目前,警方对此案尚在进一步调查中。(4月25日《华西都市报》)
公务员考试,被称为是我国除了高考之外的最公平、公正、公开的一项人才选拔制度。为了真正实现“三公”,考试纪律异常严格。根据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在考试过程中,报考者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尽管如此,在四川这次公务员公招考试中,依然发现有人作弊,作弊的人可以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而对于发射作弊信号的嫌疑人,又该如何处理呢?按照毕兴无的说法:“类似情况,一般只对作弊考试人作处理。而对于发射作弊信号者,到底该如何处理,目前尚无相应依据。”既然如此,发射作弊信号的嫌疑人是否可以逍遥“法”外?
利用对讲机发射作弊信号,实事求是地说,作弊者是既得利益者,有主观故意,是“主犯”;而发射作弊信号者是帮凶,是“从犯”。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发射作弊信号者不发射作弊信号,作弊者就无论如何作不了弊,是否作弊的主动权其实掌握在发射作弊信号者的手中,因而发射作弊信号者是“主犯”,作弊者是“从犯”。
无需多言,只要是作弊事件,不管谁是“主犯”和“从犯”,都应该受到严肃处理。报道称,警方正在对“4·21公务员考试发射作弊信号案”展开进一步调查,待调查结果完全清楚后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两名发射作弊信号嫌疑人作出相应处理。对此,世人拭目以待。
无论何种考试,谁都不能玷污。雅安公务员考试作弊案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第一,纯洁考试,任重道远;第二,打击作弊,除了监控等技术手段要跟上外,相关的处罚措施和处罚依据还要跟上。唯有如此,考试的“三公”才能保证,公考的公信力才不会下降!
(毛开云 四川宜宾晚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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