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的《中国青年报》报道:3月28日中午,记者从多渠道获悉,3月3日晚间“跑路”的苏州凯维隆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顾春芳在上海被找到;《新民晚报》同一天以《常熟跑路美女发迹史:人靓嘴甜官商通吃》为题报道:常熟人顾春芳,初中没毕业,却在商界和官场左右逢源……
顾春芳有“常熟第一美女老板”之称,因涉及个人借款近5亿元,在当地各大银行及小贷公司抵押贷款1亿多元,共欠下6亿多元高利贷债务而“跑路”。如今,顾春芳在上海被找到。但是,笔者关心的不是顾春芳“跑路”的过程、被抓的情节,而是官商通吃的顾春芳到底“吃”掉了何等官商,因为这个问题事关顾春芳的“前途”和“命运”。
顾春芳“吃”掉的官是什么官?副科级科级还是副处级处级,副厅级厅级还是副省部级甚至省部级,抑或是没有任何级别的连“芝麻官”也谈不上的官?顾春芳“吃”掉的商又是什么商?路边小店的摊主还是全部家当就几万十几万元的商人,资产几千万上亿元的房地产大亨还是数以亿计、十亿计、百亿级甚至更多的大富翁、大富婆?
官商通吃的顾春芳“吃”掉的官商,可以分为四种情况:第一种是大官大商,第二种是大官小商,第三种是小官大商,第四种是小官小商。
如果顾春芳“吃”掉的是第一种,世人真替顾春芳捏一把冷汗。按照常人的思维来推断:顾春芳“死定”了!赌场上有句行话:行家不吃行家钱。然而,顾春芳不管什么都吃,居然吃到大官员、大富豪身上来了,大官员和大富豪“强强联手”,顾春芳只能是吃不了兜着走。
如果顾春芳“吃”掉的是第二种,或许顾春芳的日子好过些。大官最怕乌纱帽落地,最怕东窗事发,遇到这种情况可能会选择要官不要钱;小商人一般造不起大风大浪,凭借顾春芳曾经的官商通吃的本事,一定能把小商人摆平。
如果顾春芳“吃”掉的是第三种,或许顾春芳会命运未卜。因为小官在这个时候,可能会“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而商人“重财轻离别”,为了钱可能会不顾一切,而且大商人有的是钱,一定会利用自己的钱把不明不白“失去”的钱“找”回来。
如果顾春芳“吃”掉的是第四种,那么顾春芳或许依然可以“桃花满面笑春风”。即使小官破釜沉舟,肯定激不起什么大浪;加上小商人造不起大风大浪,顾春芳稍微玩弄一下伎俩,说不定可以保全平安。
说了这么多,其实全是废话。官商通吃的顾春芳已经“吃”掉了6亿多,这不是一个小数目。“吃”掉7.7亿元的吴英一审被判死缓之后,在社会上一石激起千层浪,目前已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二审宣判死刑。吴英的今天会不会是顾春芳的明天呢?
我国是法治社会,我国的办案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所以,不管顾春芳“吃”掉的6亿多是谁的,只要属于集资诈骗,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公正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第一美女老板”的结局如何,既有吴英案的先例,又有具体的相关情况,相信法律会给顾春芳一个客观的说法,会给国人一个公正的交代!
(毛开云 四川宜宾晚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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