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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价格上涨十倍是把双刃剑

(2012-11-30 15:54:27)
标签:

财经

杂谈

分类: 经济杂谈

征地价格上涨十倍是把双刃剑

    国务院修改《土地管理法》(草案)就待明年人大会上通过。据说,在现行的征地价格基础上有可能上涨十倍,这对保护农民权益当然是好事。

    土地溢价的大多部分给农民,是早已盼望的事,但事情恐没有那么简单。城市没有一定的规模,各类要素聚集程度不高,效率自然不高,极难支撑一定速度的工业化成长。现在城市土地价格高的离谱,特别是一二线城市假性城市化,人口聚集受到限制,弄得不好,又会出现城市内部的新的二元结构。一二线城市是城市化过程中优先扩张的对象,土地价格降不下来,人口聚集必然受到门槛过高,生活成本上升影响,这似乎是个悖论。

    大多数农业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城市化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农民进城,需要考虑农民进城后的生存技能,就业途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这需要公共财政大笔支出。现在中央财政是否有这个能力,还有待观察。如果地方仅靠自身财力,没有中央财政的支持,现在地方负债这么重,到时肯定是要现象的。

    同时,土地价格高居不下,必然带来公民创业的门槛过高。地租成本高到一定水平,反过来又会制约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的发展,农民转化为市民难上加难。还有不得不面对的房价上涨带来的恶性通胀。

    是不是误读这侧消息,以为这笔钱会直接给农民?至少大多数人是这么认为的,当然包括我。极有可能的是,在大幅度提高被征地农民补偿的基础上,在这笔钱中(明确为农民权益),由中央财政、地方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分别提取和建立专项基金,专项用于城市化过程中必要成本支出和农民权益保障支出。其中,中央财政管理的基金专项用于对三农投入,弥补不同区域农地地差带来的新的不平衡;地方政府、集体经济组织集中的基金规定多少可以作为农民对土地的股份,多少可以用于农民培训之类的支出,使农民在城市化过程中长期享有实惠,同时又不至使城市土地价格水涨船高的离谱,以及不得不面对的新一轮的通胀,使得征收价格上涨十倍成为双刃剑。

    假定这个算盘成立,基金管理的立法,各级财政的监管、农民民主权益保障的实现方式,才是值得关心的大问题。是不是这次会议上说的“全口径”监督的真实意思?这样,各级人大监管的除了国有资本运营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经常性收支预算以外,还要加上这个专项土地基金预算?

    不管怎样,尽管离农民土地资本化还有一定距离,提高农地征收后的溢价给农民,农民得到的总比以前强。以前那种城市化乱铺摊子,盲目扩张,摊大饼的方式肯定行不通了,对集约节约用地肯定是个促进。

    呵呵,乱猜的哈。

                                                     201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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