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写“二三”事的“五六”点
文:张艺峰
作者按:小外孙期末作文测试题为《某某同学二三事》。
此次与外孙同行厦门,参观了陈嘉庚先生的博物馆,以此为题材,试作此文,以期共襄探讨。
此类作文,每个同学都能写,不至于无话可讲。但要写得规范,却又不易。
咋一看类同于记叙文,的确有共通之处,却有不同之处。
1.
记叙文可写一件事或几件事,二三事必须写2—3件事。(“二三”是约定俗成的数量)
2.
几件事情既是独立的又有内在联系的,也就是在品质上的体现(如体现“认真”“热心”等)
3.
避免事件雷同,叙述的三件事不能体现同一个品质(如三件事都在说他学习认真)不仅缺乏层次感,也无法正确表述所谓的“二三”事。
4.
大凡在作此类记叙时,只需要事实和细节来体现。作者无需过多的评价,特别忌用空话套话如“他很优秀”“他值得学习”诸如此类的语境。
5.
“二三”事必须通过人物品质串联起来。几件事的文字篇幅相对均衡,切不能一件事占其它事件的大半篇幅。特别是考试作文,事件选小不选大,一事一叙,无需过多刻划人物内心活动,确实需要也是点到为止,表述个人的感受和评价同样如此,一切通过细节让读者“看见”人物,而不是听你“评价”人物。
大略如此,仅供参考。
本人试作如下,以期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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