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违法”与“犯罪”的区别与联系
(2013-12-02 16: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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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法律 |
论“违法”与“犯罪”的区别与联系
2013-12-2
【导语】:
现实生活,我们在谈论法律这一话题的时候,总会常常说到两个词——“违法”与“犯罪”。但是,到底二者的区别何在?很多人对这一问题并没有太多的概念。因此,也就难以理解二者背后的本质,从而不能很好地理解法律的作用。
今天,就让我试着为大家分析一下二者的异同,帮助大家理解现实生活中的“违法”与“犯罪”。
【引入故事】:
2013年,有一位小学同学向我咨询了一个问题:他准备入职的单位(是一家国企)需要出示无犯罪记录的证明。他以前在东莞打工的时候,有一次和几个伙计在街上被城管误以为是聚众斗殴而拘留,并且被录下了口供,按了指模,才放他们走。他问我这事很大吧?能不能有办法帮他弄掉那个记录。(我这位同学的意思是他觉得那一次属于犯罪记录,害怕会影响到他入职)。
我当时问他:“那你还有没有犯其他事?”
他说没有,就这么一件事都够他头疼了。
我明白了他的困惑之处。我随即在电话里告诉他:
“老同,你放心,你那次属于治安拘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行政拘留,不构成犯罪。任何人未经法院审理宣判不得罪。也就是说没有经过法院宣判你有罪,你是不会有犯罪记录的。明白了吧。”
“原来如此,吓得我够呛的这事。……”
【故事引言】:
【违法】:——专业角度。
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违法是指特定主体实施了与现行法相冲突的行为,引起相应的损害事实,法律对之进行否定性评价的状态。 这是是作为产生法律责任的原因之一的违法。
【犯罪】:——专业角度。
【比较】:——专业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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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
犯罪 |
主体 |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 |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 |
侵犯对象 |
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
社会主义制、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
造成危害结果程度 |
对象受损害(较轻) |
对象受损害(严重) |
定性机关 |
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
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只有经人民法院审理宣判方可获罪,否则,公民为无罪) |
分类 |
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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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 |
(1)
(2)
(3) |
(4)
(5)
(6) (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项主刑以及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与驱逐出境四项附加刑) |
联系 |
(1)“违法”一词可以作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违法,包括刑事违法(犯罪)、民事违法和行政违法等;狭义的违法则指犯罪以外的一般违法; (2)犯罪对社会危害最大,因此它是违法中最为严重的一种; (3)犯罪一定违法,违法不一定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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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
行为的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的程度是区分违法和犯罪的界限 |
【结语】:
2013-12-2于广东警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