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残缺之美

(2012-01-02 11:19:34)
标签:

曹雪芹

古希腊

《红楼梦》

米洛斯的维纳斯

宋体

分类: 云梦泽语(原创文学)

在巴黎的罗浮宫,收藏着被誉为世界“三宝”(胜利女神、维纳斯、蒙娜丽莎)之一的米洛斯的维纳斯雕像,且被誉为“镇宫之宝”。这尊用帕罗斯岛大理石雕刻,高二米,上身半裸的公元前古希腊雕塑,由于在人们发现之时就已经失去了双臂,因此历来被世人誉为“断臂美神”。

一尊残缺的雕塑而获得如此美誉,这在古今中外恐怕绝无仅有。这位美丽的“爱神”巧妙地把自己的玉臂遗忘在了故乡,然后拖着残缺的身躯只身漂泊来到异国,向世人展示她那无与伦比“缺憾”之美。这究竟是有意之为还是无意之为?

传说米洛斯的维纳斯曾拥有过极其完美的手臂。一百多年来,美术家、雕刻家、考古学家们曾煞费苦心想为她恢复原有的姿态:或许左手搁在短柱上,右手拉着披布;也或许左手托着苹果,右手擎着盾牌;再或许左手是玉笏,右手勾着恋人的肩膀……。但无论是何种方案或模型,人们普遍认为都不能替代人们用自己的想象去补充她那婀娜多姿的双臂好。

这是一种“缺憾的美”,是一种“力求完美想象的美”,她体现的是女性的柔婉、典雅,表达的是人们对爱和美的向往,说明的是一种“女性之美是理想”。

是的,“女性之美是理想”。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不也是说明着这样一个问题吗?

无独有偶,《红缕梦》所表现出来的“女性之美”也存在着“缺憾”。一群天真烂漫的女性活生生地将“美好”毁灭在了你的面前,使人们在叹息过后而又被深深地震撼,从而产生出一种挥之不去的“思恋”情结。

不仅如此,就整部《红楼梦》来说,还存在着一个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的作者不同之憾。就如维纳斯雕像,前八十回是我们现在所能见到的“爱神”,而后四十回,只是人们凭想象而添上去的“双臂”。

但我们还应该看到,在所有为《红楼梦》作续的作品中,应当承认由高鄂所续的现今通行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中的后四十回,大体仍是承继了前八十回的思想,保持了人物性格的基本统一,并在人物面临新的环境中按照前书设定好的伏笔展开了故事情节。假如把高鄂所著的《红楼梦》后四十回从整部《红楼梦》中单独列出来,艺术成就还是应该给予肯定的,这是其它一些无聊续本,如《后红楼梦》、《红楼复梦》、《红楼圆梦》等所不能等量齐观的。

但是,续书毕竟是续书,高鄂也毕竟只能代表高鄂。曹雪芹写《红楼梦》不是来之于对生活的观察,而是来之于对生活的感受。高鄂不是曹雪芹,没有这类切身之痛,因此也就不能也不可能完全表达曹雪芹先生那种独有的“忧愤”。“没有曹家的抄家,也就没有《红楼梦》。”无论那一派红学家,在这一点上基本一致。

人们不能安上维纳斯的断臂,是因为无法猜透她的玉臂究竟应该怎样。而高鄂续上的《红楼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只能是安上了高鄂为自己所设计的想象,因此也就不可避免地带上高鄂本人的烙迹(有些还是无可奈何)。因此这种“续”不为所有人所接受也当在情理之中。

这种不为人所接受的想象,最明显地体现在宝玉因“失玉”而发疯。

宝玉为紫娟的一句话而昏迷是合理的,因为这是为了黛玉;但为“失玉”而发疯,却无论如何也不合常理。或许是高鄂先生无法安排剧烈的剧情冲动,才不得已而安排了这么一个“失玉”情节,用以说明宝玉是在神志不清之下才育成了王熙凤的“调包奇谋”。但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倘若这“调包计”是发生在贾宝玉清醒时候,那么,剧情的发展将会是何等的尖锐?封建家庭统治者们顽固的、奸诈的、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将会暴露得何等突出?贾、林为争取自己的“爱情”而作的挣扎将会是何等激烈?而现作却放弃了这一在典型环境中塑造典型人物的绝好机会,弄出了一个“失玉”,使原本应该有的高潮从而被平淡化了(当然“续”中也有高潮,但没有达到理想的高潮)。更何况,假如贾宝玉是在清醒的情况下经过奋挣而最终却又不能和林黛玉成婚,则将更可以解释他的最终出家。

另一个使人不能接受的,是贾宝玉这一主要人物性格的前后不一致性。

贾宝玉对科举制度一贯极尽嘲讽,称参加科举之人为“禄蠹”。宝、黛为何会相爱?有一个前提就是黛玉和宝玉一样视科举为粪土,此时的贾宝玉正沉浸在失去黛玉的痛苦之中,参加科考等于是背叛了黛玉,却又什么会在听了宝钗的一句话后参加应考了呢?在这里,高鄂用了近六个章节的笔墨来宣染贾宝玉的最终科考并中举,这实际上是反映了高鄂本人对科举考试的态度。(高鹗是乾隆60年——1791年乙卯科进士、殿试三甲第一名,通过科举,他得到了内阁中书、翰林院侍读、江南道御史、刑科给事中等官职。)

如果说上面的两种情况姑且还可以接受话,那么第三种“兰桂齐芳”却是无论如何也让人接受不了。

《红楼梦》表现的主题是什么?《红楼梦》叙述了一个行将崩溃的封建家庭在一个行将崩溃的封建社会中必将崩溃的客观事实。曹雪芹先生是怀着对封建统治的仇恨和鄙视,对封建宗法制度和旧礼教的愤懑才写了《红楼梦》。“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已经说得明明白白,却又什么会安排一个宝贝儿子为一个封建家庭“延世泽”并“中兴”呢?更何况,在这一切的安排中,贾宝玉竟还是一个积极的参与者并从中起着相当大的作用。这,能使人相信吗?而且结局除了宝玉出家外,由于“皇恩浩荡”,贾府竟又恢复了财产、爵位。这和曹雪芹先生原本想表达的“十年辛苦,字字是血”,相去恐怕已是太远了吧?

这或许也就是以胡适、俞平伯先生为首的红学家们对《红楼梦》后四十回持否定态度的真正原因吧?“狗尾续貂”、“伪续”、“伪后四十回”的说法虽有点过分,但其中难道就没有一点道理吗?

米洛斯的维纳斯的手臂最终没有人能够续上,即使据说找回了原型的手臂,也因为“近乎完美的维纳斯竟然长着一双丑陋的‘男人手’”而使人们最终放弃了对她手臂复原的想法。“如果发现了真正的原形,我对此无法再抱一丝怀疑而只能相信时,那我将怀着一腔怒火,否定掉那个真正的原形,而用的正是艺术的名义。”(清冈卓行《米洛斯的维纳斯》)

和维纳斯在当初雕塑时一定有双臂一样,《红楼梦》在曹雪芹先生的构思中也一定有过一个结局,只不过由于曹雪芹先生的贫病交困过早逝世而失却了本应该有的结局(事实上一定已经完成全本,或则不会“十次增改”,但由于政治上、朋友间的原因而又失缺了)。事实既然已经如此,我们却为何又一定要想方设法为他安上一个“结局”而破坏了这一“残缺之美”呢?因为和维纳斯一样,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或是将来,世界上恐怕永远没有人能够从真正意义上给予恢复,即使是如维纳斯般找回了原型也不能。

那么,就让我们像对待米洛斯的维纳斯一样对待《红楼梦》吧。留下一种想象,使每一个读《红楼梦》的人都设想一种自己的结局,从而从真正意义上取得“经学家看到了《易》,革命家看到了排满,道学家看到了淫,才子看到了缠绵,流言家看到了宫闱秘事。”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鹭家何往
后一篇:残荷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