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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教育”何时才能真正走进课堂?!

(2012-03-28 14:48:24)
标签:

教育

    看一看下面的新闻: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记者今日从祥云县政府新闻办获悉:3月27日17时50分,祥云县刘厂镇刘厂中学内发生一起伤害致人死亡案件,案件造成1人死亡,犯罪嫌疑人邹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通报,3月27日17时50分,祥云县刘厂中学167班学生单某某(女,1996年6月11日生)与该校173班学生邹某某(女,1997年4月26日生)因日常矛盾发生口角,继而相互厮打,邹某某用跳刀捅伤单某某。学校当即将单某某送到刘厂卫生院,经刘厂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邹某某被当场抓获。

    案件发生后,祥云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县委政法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与县级相关部门亲临现场,开展案件调查处理和死者家属安抚以及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

    目前,正按程序进行处置,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相信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这样的学生犯罪案件每一天都在上演,看后我们总是会发出这样的感慨:“至于吗?为这么点小事竟然动刀子。”

    我们习惯于将原因归结成独生子女的自私心特别重,不懂的宽容别人。我认为,青少年犯罪现象日趋恶化的罪魁祸首还是当下饱受诟病的教育制度,以分数作为录取唯一依据的评价方式使得老师和家长都把主要精力放在了“逼迫”孩子学习上。长期以来,整个教育变成了单一的知识灌输,教育内容走向极端。而“生命教育”的缺失正是青少年犯罪的根源所在。

    这需要我们有良知的教师在课堂上要不断渗透“生命教育”的主要涵义,利用学科知识不断渗透。“生命教育”包括两层含义。

    一、敬畏生命。让学生形成正确的环境伦理观,一草一木、一鸟一虫,凡是有生命的东西,它所拥有的生命同人的生命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凡是有生命的东西,我们都要怀着敬畏的心情来审视。每一个人都有保护其他生命不受伤害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弘扬见义勇为,痛斥见死不救的道德准则不也是发源与此吗?

    二、享受生命。生命是无价的,失去生命就意味着失去一切,我们拥有生命就应当为自己喝彩。让自己的一生过得有意义。这一点的前提是培养我们的学生通晓何为真善美,何为假恶丑。以便他们走向社会能知道哪些行为是高尚的。教育是人的生命质量不断提升的全过程。真正的教育,就是把教育过程变为具有价值意义的生命享受。让学生变得拥有积极健康的情趣,拥有好习惯。让学生懂得担当......

    “生命教育”何时才能真正走进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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