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债的担保
(2013-07-18 19:58:28)一、单项选择题
1.甲企业向银行贷款100万元,丙企业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甲与银行协议将贷款数额增加到150万元,未经丙书面同意。贷款到期后,银行(
A.可以直接要求丙偿还150万元
B.只能先要求甲偿还150万元,甲无力偿还时再要求丙偿还剩余部分
C.可以直接要求甲偿还150万元
D.只能要求甲偿还50万元,要求丙偿还100万元
2.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同时,甲向乙支付定金5000元。后乙违约,造成甲的经济损失2万元。现甲要求乙赔偿,则对甲比较有利的主张应该是(
A.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共10000元
B.要求乙支付2万元违约金并返还定金5000元
C.要求乙赔偿2万元损失并双倍返还定金共3万元
D.要求乙赔偿2万元损失并支付2万元违约金
3.甲将800公斤西瓜卖给乙,因担心乙不付款,要求乙找保证人。乙找来其好友丙作保证人,丙即与甲达成协议:“甲卖西瓜800公斤给乙,价款为3500元。我保证乙有钱,能按期付款。”后来乙下落不明,甲收不回西瓜款,便要求丙偿还此款,丙拒绝偿还。甲遂诉至人民法院,则(
A.保证合同成立,丙应承担保证责任
B.保证合同不成立,丙不应承担保证责任
C.丙有欺诈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
D.以上答案均不正确
4.甲向乙借款2万元,并由丙从中作保,三人均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后甲请求乙推迟还款期限1年,乙应允,但提出推迟1年期间的利息为30%,甲同意,丙签订了变更合同协议。甲、乙将变更合同的内容告知了丙。丙当时碍于情面,口头表示同意。后因甲到期不能还款,遂发生纠纷。丙应承担什么责任?(
A.丙应对该2万元借款及其推迟1年期间的30%的利息承担保证责任
B.丙应对该2万元借款及其推迟1年期间的法定存款利息承担保证责任
C.丙应对该2万元借款承担保证责任,对推迟1年期间的利息则不承担责任
D.丙对该2万元借款及其推迟1年期间的利息均不承担责任
5.甲公司向银行借款80万元,还款期为4年,由乙公司提供保证,保证合同中未明确保证方式。1年后,银行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不好,发生亏损,便要求甲公司提前还款或再提供担保,甲公司请丙公司做保证人,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方式为一般保证。还款期届满后,甲公司未能归还借款。归还此笔借款的责任应如何承担?(
A.由甲、乙、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B.由甲、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全部借款,丙公司对未清偿的部分承担还款责任
C.如经法院强制执行甲公司财产后仍不能清偿全部借款,乙公司和丙公司对未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D.如经法院强制执行甲公司财产后仍不能清偿全部借款,乙公司和丙公司对未清偿的部分各承担一半的还款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主体中,可以充当保证人的有(
A.30岁的张某,经营一个独资企业,因经营不善已经导致其破产
B.某IT企业,中国法人
C.法律出版社
D.某大学法律系
E.由甲乙丙三人合伙成立的合伙企业
2.甲向乙借款20万元,丙、丁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借款期满后,甲无力还款,乙请求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丙代甲偿还了该20万元,这时,丙可以(
A.请求甲偿还该20万元债务
B.先请求甲偿还,不足部分再向丁请求偿还
C.请求丁偿还其应承担的10万元债务
D.可以请求丁偿还其应承担的10万元,丙可同时请求甲偿还10万元
E.请求丁偿还20万元债务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上述权利?(
A.债务人住所变更,致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B.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C.保证人放弃债务人对债务的抗辩权的
D.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上述规定权利的
E.主债务人拒不清偿的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B 3.B 4.D 5.B
二、多项选择题
1.BCE 2.ACD 3.ABD
三、案例分析
1.1996年3月,甲因经营需要,向乙借款4万元并订有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其为2年,丙为甲还款的保证人。1997年4月,甲还给乙2万元。1997年6月,甲因急需资金,又向乙借款4万元。并约定与前次未还借款到期一并还清,双方均为告知丙。2年期满,甲无力偿还所欠6万元欠款。因此,乙请求丙偿还借款。
问:(1)丙是否负有偿还借款的责任?
(2)丙应偿还多少借款?
(3)丙偿还借款后能否向甲追偿?
参考答案:(1)丙负有替甲偿还借款的责任。因为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力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承担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义务。本案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因此债权人乙有权要求担保人丙承担偿还责任。
(2)丙应偿还2万元借款。本案中,丙所担保的债务范围为第一次借款的4万元,当家与1997年4月偿还乙2万元后,丙的保证责任也随之减少到2万元。至于甲的第二次借款,因丙并不知情,谈不上担保问题,不承担保证责任。
(3)可以。因为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50万元的彩电,合同约定甲公司先预付20万元货款,其余30万元货款在提货后3个月内付清,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范围。提货1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30万元债务转移给尚欠其30万元货款的丁公司,对此,丙公司完全不知情。至债务清偿期届满时,乙公司要求丁公司偿还30万元货款及其利息,而丁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公司的账户被冻结。于是,乙公司找到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至此才知道甲公司已将债务转让给丁公司,遂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乙公司诉诸法院。
问:(1)丙公司保证担保的范围应如何确定?
(2)甲公司转让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效?
(3)丙公司是否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4)若乙公司将其30元债权依法转让给戊公司,而未经保证人丙公司同意的,则丙公司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1)丙公司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因为《担保法》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本案中,丙公司与乙公司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范围未作约定,因此依该规定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即丙公司应对甲公司欠乙公司的30万元主债务及利息等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2)有效。《民法通则》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本案中,甲公司经乙公司同意,将其欠乙公司的债务转让给丁公司,因此甲公司与丁公司间的债务转让具有法律效力。
(3)丙公司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该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乙公司许可甲公司转让债务给丁公司,但未取得保证人丙公司的同意,所以,丙公司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4)丙公司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因为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担保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当事人没有这种约定,故丙公司应在原保证的范围内对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