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债发生的根据
(2013-05-24 06:41:17)一、单项选择题
1.甲拾得乙遗失的钱包,内有人民币500元,甲想交给公安失物招领部门,但在前往失物招领部门的公共汽车上,甲自己钱包和拾得钱包一起被盗,则甲( )
A.对拾得钱包被盗不承担责任
B.对拾得钱包被盗承担全部责任
C.对拾得钱包被盗承担部分责任
D.依公平原则,对乙给予适当补偿
2.甲厂与乙厂签订一份水泥买卖合同,甲厂向乙厂购买水泥10吨,双方约定在乙厂所在地交货。在乙厂装货时,乙厂工作人员装了12吨,甲厂提货员也未发觉。再返回甲长途中,汽车翻入河中,水泥全部灭失,甲厂应向乙厂支付(
A.12吨
B.10吨
C.6吨
D.甲厂无须支付价款,标的物风险尚未转移
3.甲将对乙的1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在乙获得让与通知前,乙将10万元清偿于甲,甲接受,则丙得(
A.向甲请求返还10万元
B.向乙请求给付10万元
C.请求甲、乙连带负责
D.请求甲通知乙给付
4.甲将走失山羊一只带回家中饲养。两月后以40元卖给乙。在回家路上,羊主人丙认出,向乙索还,二人争执不下,告到法院。根据法律规定,(
A.山羊归丙,甲退乙40元钱;丙付给甲两月饲养山羊费用
B.山羊归丙,丙付40元钱给乙
C.乙将山羊退还甲,丙索还40元
D.乙将山羊退还甲,丙索还40元,甲给丙40元
5.陈宅不慎失火,幼子被困于室内,其父陈某从院内铁丝上揭取邻家晾晒的毛毯浸湿后冲入屋内救出孩子,毛毯被烧坏。邻居要求赔偿损失100元,陈某以紧急避险为由拒赔。邻居起诉,法院应(
A.判决陈某赔偿100元
B.驳回邻居请求
C.判决陈某和邻居各承担50元
D.判决陈某赔偿50元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属于债的发生原因的有(
A.某商场为吸引顾客,宣布在每月1日12-13时在该商场购物的顾客可以抽取幸运奖
B.某甲与孤儿院签订协议,收养了一个孤儿
C.某乙未经他人允许擅自把他人的肖像用在自己企业生产的产品包装袋上
D.某丙拾到某公司的价值100万元的支票一张,拒不返还
E.乙举家在外经商,其邻居家为防止乙房子被台风刮倒。未经乙同意而在台风来临前自己花钱对乙房子进行加固
2.甲被车撞伤,昏迷于路旁,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路过此地,打了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支出医疗费若干元。在救助过程中,乙的名贵衣服被血染脏,已不堪使用。则乙可以向甲主张哪些权利?(
A.出租车费用返还请求权
B.医疗费返还请求权
C.衣服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D.报酬请求权
E.误工费请求权
3.甲将出国,将其价值1万元的传家古董托其好友乙保管。乙擅自将该古董高价卖给丙,得价金1.2万元,花去费用500元,甲回国后,发现古董已被乙卖掉,甚是气愤,请问甲得对乙主张何种权利?(
A.得主张违约责任
B.得主张乙构成无因管理,请求返还1.2万元价金,但亦须支付乙500元费用
C.得主张乙构成不当得利,返还1.2万元
D.得主张乙构成侵权,赔偿1.2万元
E.得要求甲返还该古董
4.甲、乙毗邻而居,乙得病需钱治疗,甲便给乙送去3000元并对乙说:“你先用着,以后再说。”已接受,并表示谢意。3年后,甲、乙因口角闹翻,甲要求乙返还3000元,乙拒绝。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现问: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甲与乙之间构成不当得利关系
B.甲与乙之间构成赠与关系
C.甲与乙之间构成借贷关系
D.甲与乙之间构成借贷关系,但甲因时效届满而丧失请求法院强制乙返还借款的权利
E.甲与乙之间不构成借贷关系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 2.B 3.A 4.A 5.A
二、多项选择题
1.ACDE 2.ABCE 3.AD 4.ABE
三、案例分析
1.张某以放牧为生,某日突然发现自己的牛群里多了一头大黄公牛,周围的人也无人询问牛。张某遂将此牛放在自己的牛群里一起放养。几天后该牛失足掉到山谷里摔死了。张某卖牛得款1200元。张某卖完牛肉就与邻居王某说,其暂时代为保管卖牛肉款。但回家后张某改变主张,用卖牛所得钱款为自己的妻子购买了一条项链。但失主李某终于找到了张某,要求张某返还卖牛肉款。张某先分辩牛是自己的,后又认为牛又不是他偷的,也不是捡的,是牛自己跑来的,合理合法,拒不返还。李某只好诉到法院,要求张某返还卖牛肉款1200元。
问:(1)张某卖牛肉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2)张某拒不返还卖牛肉款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3)李某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支持?
参考答案:(1)张某卖牛肉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本案中,张某见自己牛群里多出一头牛后,替为放养,在牛摔死之后又将牛肉卖掉,并对自己的邻居说其将暂时代为保管卖牛款,以及在牛的主人到来之时,他将返还所得利益,是替牛主人代管失物的无因管理行为。
(2)张某拒不返还卖牛肉款的行为是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不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案中,张某拒绝返还卖牛肉款,侵害了牛的主人的财产权益,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李某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侵占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本案中,张某应将麦牛肉款1200元返还给财产被侵占的牛的主人。
2.甲服装厂和乙百货公司签订服装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甲服装厂出售5万件服装给乙百货公司,由乙百货公司于 11月5日之前到甲服装厂提货。11月4日,乙百货公司派员工前往甲服装厂提货,该服装是500件一包。在装货时,由于装卸工人的失误共装了105包,双方人员当时均未察觉。货车回商场途中因雾气太重致与一辆运油车相撞起火,车上服装全部被烧毁。双方就5包货物的损失承担发生纠纷。
问:(1)本案中,百货公司与服装厂是否形成不当得利之债?为什么?
(2)5包货物的损失后果由谁承担?为什么?
参考答案:(1)未形成不当得利之债。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在得利人和失利人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本案中,服装厂虽多装了5包货物,但百货公司在运货途中发生货损,对该货损百货公司不存在过失。因此,百货公司未实际得利,且对失去的利益没有过错,故百货公司与服装厂之间未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2)5包货物的损失后果应有甲服装厂承担。以民法理论,甲服装厂与乙百货公司之间未形成不当得利之债,故不存在不当得利的返还问题。本案中,5包货物是由甲服装厂的工人在装车时的过失所致,而对于货物的灭失,乙百货公司也不存在过失,所以乙公司不负责返还这5包货物,其损失后果应有甲服装厂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