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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鼓励发展农村纯中医诊所

(2014-01-11 11:06:40)
分类: 中医宣传

         应该鼓励发展农村纯中医诊所 

 

                           (四川  前瞻繄礽)


去年12月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积极发展中医类别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专科医院,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若是按照这个要求去发展农村中医事业,将为更多老百姓带去健康福音。

然而,当前农村纯中医诊所几乎举步维艰,从而导致绝大多数纯中医诊所被迫“挂羊头卖狗肉”大干西医,甚至有的中医诊所难开中药汤剂,以“吊瓶”为主。这种情况严重影响农村中医事业发展。据笔者了解,某省级中医先进县的纯中医诊所几乎为零。可想,农村中医诊所的发展是什么样的实际情况。

中医的生存“命脉”是简、便、效、廉。可是,绝大多数农村中医诊所不能为参加医保人员报销门诊费用,导致村民就诊中医“变了味”。特别是新农合实施以来,一些村民为了“报回”自己的门诊资金,大肆到卫生院、卫生室“看中医”,一些没有系统学习过中医的医生“翻书处方”,让村民“吃尽苦头”,最重要的是导致一部分村民对中医药疗效失去信心。所以,发展农村中医诊所必须遵循中医的简、便、效、廉特点去发展,要让中医师临证不能脱离简、便、效、廉才是重中之重。

中医的“精华”是整体观念、辨证论治。这是中医“强大”的法宝,当中医药离开中医的基本理论时,中医药或许就不是中医了。这包括针灸、推拿、保健、按摩等,不按照中医基本理论(整体观念、辨证论治)去发展的中医,必然是一种不伦不类的中医。最终只能看到一丁点“短期疗效”,没有长远的未来。这点,在农村中医诊所中的警惕性不高,随意性强,导致农村中医诊所走不出“个体化”怪圈。

《意见》中还鼓励医生多点执业。要求“制定规范的医师多点执业指导意见,重点明确医师多点执业的条件、注册、执业、责任分担等有关内容。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医师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在实际过程中,农村中医诊所中的个体中医师大多数受到职称制约,难获得“多点执业”机会。这与中医行业最适合多点执业有些相悖,同样让农村中医多点执业可能被“打水漂”。农村病人相对分散,难让中医师在一村、一乡立脚,若是能让县级以下中医师在县内范围“多点执业”,更容易带动中医师的积极性,同时为病人提供更多选择心中良医机会,也为中医师之间提供能力“比拼”机会。

在我看来,鼓励发展农村纯中医诊所,才能让百姓更容易看好病。而要让农村纯中医诊所发展有模有样,必须从以下几点做起:

第一、给纯中医诊所准入更多的政策照顾。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比如,放宽中医诊所的人员准入,允许具备开办中医诊所资质的人员,在同一个县内开办多家中医诊所,然后诊所内的单独行医人员放宽到执业助理中医师资格。同时,所有医保参保人员的门诊报销要在纯中医诊所全面铺开,这样,对参保人员和纯中医诊所发展都比较有利。

第二、允许达到一定年限和资质的个体中医师带徒。这是农村中医传承最需要,也是让农村纯中医能看到未来的主要环节。放宽农村纯中医的传承和培养,严格执行中医资格考试,才能让纯中医人才准入和人才秧苗共同有方向和未来。

第三、严格监督纯中医执业,杜绝纯中医诊所开展西医业务。我个人认为,这才是拯救农村纯中医的最佳举措,当纯中医诊所不再有西医“特殊处方权”,绝大多数中医师只能刻苦专研中医药知识,让中医药治好更多的病人,才会有生存空间。自然,中医药才能名符其实地在农村规范发展起来。

第四、给农村纯中医师更多的社会地位和荣誉。大多数人都是在受鼓励中成长,受侮辱中倒下。当前,农村纯中医的社会地位总被一些地方政府当做“个体”,不管是职称评审,还是各种“十佳”评选等都把诊所中医师“忘记”,这也是导致农村诊所纯中医没有“动力”的原因之一。

第五、成立农村纯中医组织,让纯中医有“家”。中医学是寄托在中国传统文化基础上的一门传统医学,犹如国医大师裘沛然说:“医术是小道,文化是大道。”各地成立农村纯中医协会等社会组织,能更好地带动农村纯中医发展。《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提升学术地位。 各医学类行业协会、学术组织和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要平等吸纳非公立医疗机构人员参与,扩大非公立医疗机构人员所占的比例。进一步保障非公立医疗机构在行业协会学会中享有承担与其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相适应的职务的机会。只有温暖“家”屋檐下才能让纯中医感觉有“依靠”。

在我看来,发展农村纯中医诊所或许是当前,或今后一段时期必须要解决的问题。绝大多数疾病需要医生和病人“一对一”、“个体化”诊疗,中医正好可以满足这样的要求和需求。“一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完善有关配套政策。二是加快落实非公立与公立医疗机构在设置审批、运行发展等方面同等对待的政策,对具备相应资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予以批准,加快办理审批手续,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三是加强监管,创新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回答记者提问的这个要求做起,农村中医诊所的明天就会越来越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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