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品”的标签应当醒目
(2012-08-08 09:02:37)
2012年8月8日《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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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人们追求健康的欲望逐年增高,故对药品、保健品、食品(以下简称“三品”)的使用率逐渐增加。一些“三品”的制造商抓住赚钱的大好时机,纷纷研制出“新产品”,要么包装华丽,要么价格差异太大,让老百姓难以分辨其属性。有的外包装如不仔细看,很难分辨其属于药品,还是保健品,或是食品,尤其是胶囊剂型和散沫剂型的“三品”包装很难辨认。
这种情况,无形中给“以假乱真”、“以食品代替保健品”、“以保健品冒充药品”等丑恶行为提供了便利。如前不久,河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查处的“川羚定喘胶囊丸”、“风湿骨痛胶囊”等假药,不管从外包装,还是内包装,都是正规药品的包装模样,非专业人员很难分辨其真假。
临床上常有患者拿着一些食品、保健品之类的来问笔者是否有“此药”。很显然,在一些老百姓心中早已把那些包装华丽的食品、保健品之类当成了药品。这是非常危险的,极容易造成延误病情等不良后果。
建议国家相关部门重新对“三品”的外包装进行修订,“三品”的标签正面,不管是内包装,还是外包装都要醒目地标示该产品的类型。比如药品可用红色标示“药品”字样;保健品可用蓝色标示“保健品”字样;食品可用绿色标示“食品”字样。这样可使普通老百姓直观地看到各种商品属于哪种类型,并封堵少数生产厂商从包装视觉上“以假乱真”的机会。最好能把每种商品的批准文号等信息网上公布,使所有人群随时可以查阅手中产品的真伪。通过一目了然的标签直接分辨“三品”属性,让独一无二的批准文号随时可查,使“三品”的质量可靠,以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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