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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9 11: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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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

    这次加拿大之行主要游览了温哥华地区和沿着诺基山脉一带的风景名胜。这里的湖光山色,无法用语言描述,堪比人间天堂。

    但也有惊魂时刻,我们一行人在jasper游完maligne lake后,要驱车700多公里到下一站kelowna,由于一路平川,便驾车狂奔,你超我赶,似乎没人去理会限速警示。刚开始我们还很守规矩,严格遵守限速,当我们嘎出苗头,很快就入乡随俗了,当地人开车都不限速。

    在进入B.C地界后我们一路超速行驶,突然身后响起刺耳的警笛呼啸声,一辆警车紧随其后,我们心里都明白超速了,随后便靠边停车。

    警笛依然长鸣,吓得我们不知所措,一分钟后警察才摸着腰间的手枪警惕地靠近过来,还好开车的邓总早已接受过“训练”,双手放在驾驶盘上。

    这是个上了年纪的警官,命令我们不能开门下车,不然可能吃“花生米”。警察大叔神情严肃,看到我们车上基本是妇儒儿童,便松开腰间的手,叽里哇啦地说了一大通,基本意思尚能领会:你们开得这么快,是想找死啊,按照加拿大法律要扣车七天。

    我们当时有点傻眼,便嬉皮笑脸的想讨好几句,没想到他更是满脸严峻:你们是违法超速行驶,要出人命的,怎么还笑脸相送呢?

    被吓得灰头土脸。

    在递过护照、驾照、租车证明后,警察大叔回到警车上。

    只能默默祈祷了,估计5分钟后转回,原来邓总一时惊慌失措忘了拿下墨镜,与护照有点不像,并且租车证明上的名字也写得不够清楚,警察大叔又询问了一大通,问邓总是否有另外的名字,弄得邓总云里雾里,我们旁边的人急了代他回答了几句,却被训斥了一顿,只得哑口无言。

    警察大叔开始询问我们从哪里来去哪里,是否认识路,当被告知车上有GPS后,他紧张严肃的气氛开始缓和。

    邓总说要去的目的地是OKANAGAN时,他怎么也听不懂,这下旁人不敢插嘴了,直到警察大叔示意我们可以补充说话,但他始终没听明白我们对OKANAGAN的发音,我们只能拿出打印在纸上的行程表,他才恍然大悟,并对我们的发音进行校准,但我们还是一头雾水始终没搞清他的发音和我门的发音之间的区别。

    随后警察大叔嘱咐我们车上所有的人监督邓总开车,不能超速,我们暗地松了一口气,应该不会扣车了。

    然后警察大叔又回到警车,我们暗自得出结论:乖乖的等着罚款吧。

    约摸五分钟后,警察大伯过来向我们宣布:根据GPS测速,车速达138公里每小时,鉴于你们是外国游客,又拖儿带女,这次放一马头,开一张WARNING单子给你们。最后还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DO NOT FOLLOW THE OTHERS",随后驾警车护送了很长一段路。

    之后我们再不敢越雷池半步,差不多开了近9小时才到达目的地。

    其实最值得暗自庆幸的还是我,在来加拿大准备租车的时,被发现驾照已过期,于是只能和邓总一家拼车,此次惊魂之前,在Kathy和邓总的纵容下我冒险无证驾车多次,并在此条公路上超速行驶了2个多小时,为的是追上小李的ML350,有时连转弯也不踩刹车,把邓总吓出一身冷汗,于是责令停车换人,刚把我换下不久,警车呼啸而至,便出现以上一幕。

     阿弥陀佛,我逃过一劫。

     不由发自内心的感叹:加拿大是个和谐、魅力肆射的人间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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