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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钓鱼“钓”来处分

(2016-01-22 08:57:53)
标签:

教育

文化

纪律

分类: 教育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http://csr.mos.gov.cn/content/2016-01/22/content_26194.htm

2015年9月26日,湖口县双钟镇镇长助理崔立波、镇武装部部长黄满年、镇干部李志宏等人到该县洪湖农庄钓鱼,事后要求该镇洪湖村党支部书记许政用公款支付800元钓鱼款。经湖口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同意,给予崔立波、黄满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志宏、许政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崔立波、黄满年、李志宏三人支付全部钓鱼款。双钟镇党委书记周小匀,党委副书记、镇长柳守平,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清华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

●事件回顾

2015年9月26日,洪湖村党支部书记许政接到一个“紧急”电话,他扫了一眼电话号码,是包村镇领导崔立波。许政似乎已经习惯了节假日接到许多这样的电话,心中迅速闪过几个疑问:“不知这次是什么事?是否吃午饭?”当村干部多年,他深知领导是不能得罪的,所以即便是中秋节这样的假期,他也不敢关机。

电话那头声音响起:“喂,许书记吗,我是崔立波,今天镇武装部部长黄满年、镇干部李志宏,还有我的一个朋友要去洪湖农庄钓鱼,麻烦你安排下啊!钓鱼款就记在你们村账上吧。”

许政当即心领神会。“嗯,小意思,我来安排,你们钓完鱼告诉我钓鱼款是多少就行。”

挂完电话,崔立波心情很不错。一大早,崔立波、黄满年、李志宏等人先后到达洪湖农庄,开始钓鱼。中午,他们在农庄吃过饭后,崔立波就去休息了,其他人继续钓鱼,直到下午三点收工,共钓鱼40公斤,共计800元。

若是崔立波自己支付这笔钱,无论如何,他们都不会一口气钓这么多鱼。农庄的老板黄祖喜也是村里人,大家都熟悉得很,于是崔立波立即拨通黄祖喜的电话,告诉他鱼款就记在村里的账上。黄祖喜虽然也司空见惯,但账还是不能马虎大意的,说得有许政的批条才行。

崔立波二话不说就给许政打了电话,黄满年、李志宏也在场。许政人在九江,心在湖口,对于他来说,领导交代的事情就必须给他办圆满,“乘兴而来,败兴而归”这样的事情绝不允许出现。800元钓鱼款大不了就是一餐饭的费用,也不是什么太难办的事,所以电话里什么也没问,只说要有个发票。

然而,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纪委暗访组早将他们的这些行为尽收眼底,并拍摄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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