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御赐金牌

标签:
历史收藏 |
多年前逛古玩城,在露天地摊上发现一枚雕制特别的银元,我拿起细察,却发现上面雕有“大清御赐金牌”字样,真假难辩,觉得好玩,卖主出价合适,就收入了囊中。
这枚“大清御赐金牌”表面银色透出浅淡的金色包浆,直径45mm,厚3mm,重48克。两面分别铸有楷体“大清御赐金牌”“福州船政成功”字样,“御赐金牌”两旁为象征帝皇的威龙,“船政成功”两边系升腾祥云。其图案精美,字体清晰,包浆自然,品相较好。
1866年清朝咸丰时期“洋务运动”兴起,时任闽江总督左宗棠上奏朝廷,提出“抵御外来侵略,必须建立新式海军,培养造船和海军人才。”在左宗棠、沈葆桢等官员主持下,清政府在福州马尾建厂造船,兴办船政学堂。当时马尾船厂聘请了掌握科学技术、熟悉船政制造和教学事务的法国人来当监督,并签订保约,规定5年内教会我国学员造船技术,能够独立设计建造船只。1873年12月保约期限将满时,我国员工已能自行设计建造大船了。于是船政大臣沈葆桢会同福州将军文煜、闽浙总督李鹤年联合上奏,提请给予洋教员奖励及遣散费。经朝廷批准,共下发赏银及遣散费15万两。为表彰传授造船技术的洋人,1874年清朝政府颁发了“大清御赐金牌”(系银质镀金)和“大清御赐银牌”。
福州船政局在中国近代造船史上占有重要地位。1869年6月福州船政局制成的第一艘轮船“万年青”号下水。截至1895年,共造船舰30多艘。造船技术也逐步提高,从最初仅能制造150匹马力以下木壳船,到1887年制成第一艘铁甲船,轮机也由单机改为复合机,动力增至2400匹。福州船政局独立制造的“平远号”铁甲舰,性能与从国外购买的战舰相近。
“大清御赐金牌”印证了我国造船工业从无到有的历史,值得珍藏和记忆。
(此文刊于2024年11月21日《上海老年报》休闲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