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尹静:坚守岗位职责诠释忠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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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尹静:坚守岗位职责 诠释忠诚担当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2024-06-07 1
尹静,女,中共党员,1994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于2022年10月进入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执行局内勤一职。主要负责执行局上传下达、文字综合宣传等工作。2023年度被通辽中院评为“宣传先进个人”、被霍市法院评为“优秀宣传信息员”、“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个人”。




一、初心如磐,矢志不渝守信念
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及共产党员,尹静同志始终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她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主动参加党建活动、普法宣传活动。
二、笔耕不辍,创新实践展风采
进入执行局工作以来,她坚持以“传播司法声音,讲好执行故事”为己任,坚持专业、及时、正确发声。2023年,她个人撰写执行局信息稿20余篇,撰写执行案例2篇,制作短视频6条,制作失信信息18期71人,将幕后的“执行现场”搬运到荧幕上、大众前。
三、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显担当
她能够做好司法统计及局内文件管理、台账分类,全面负责局里会议和各种学习记录、会议记录,负责办公物品的领取发放。2023年负责管理执行指挥管理平台系统办理移送委托案件214件,受理外地法院委托案件316件,接收报送文件222件。
四、尽心竭力,执行攻坚添力量
她始终秉承学思践悟促执行的理念,不仅做好联络宣传工作,更会做好执行协助工作。主动及时领取文件,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落实文件精神,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质量要求及时上报材料。在执行工作上做好与其他协助单位的“联络员”。
尹静同志把自己的满腔热情投入到司法事业中,用自己的言行举止实实在在展现了新时代法院干警的精神风貌,未来,她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