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辙【明】(今江西省吉水县人)
(2024-03-15 18:23:35)分类: 宗彦贤达 |
尹辙,字德舆,今江西省吉水县人,明嘉靖十六年(1567年)丁酉乡试举人。尹辙与赵弼称为文江两生。弼为邑生,静穆寡营,因诵《传习录》有感,毅然思自树立。辙嘉靖年间(1522-1566)乡举。聪颖不及弼,其质直宽而善忍,则有过于弼。两生既师事洪先求所得,互指瑕疵,请事无间寒暑。撤初授崇(崇明)知县,后知云南太和县,卒于官。(《江西通志》载)
《崇明治城“五迁六建”史话》载:
尹辙,字德舆,江西吉水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由举人任(崇明)知县。他受业于状元罗洪先,清高自守,保持节操,对下级不收礼。这一年县城将被江水冲坍,尹辙坚决要求迁城,与熟悉地理的本县士大夫施一德等谋划,决定迁往三沙西南隔水30多里远的平洋沙。正在垒土建造城墙之时,尹知县病重去世,崇明父老深为哀伤,留下他的靴子作为纪念。
屡破倭寇的平洋沙城
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崇明知县尹辙迁城于平洋沙巡司,并开始修筑砖城,是为崇明治城的“四迁五建”,至万历十一年(1583)知县何懋官迁城于长沙沈邦基宅。今根据有关史料,对建立县城仅有30多年历史的平洋沙城(仅次于马家浜城)的风貌作一番钩沉。
县城的“四迁五建”。明嘉靖十九年(1540),崇明三沙马家浜西南的旧县城遭遇“海啮东北隅”。二十九年,知县尹辙在里耆黄惟用的倡议下,与崇明籍官员侍御施一德商量后,决定将县城卜迁于平洋沙。这是崇明县城的“四迁五建”。尹知县任内,议定的城基为7里3分,城池深1丈,阔10余丈。“公廨草创”,县城仍为土城。嘉靖三十三年,因遭遇倭寇的骚扰,巡抚周如斗呈请拨银一万两赈济,秋粮全部免除。次年五月,周如斗鉴于“土城人民易于逃窜”,奏请帑金4万两,修筑砖城,具体由知县纪元凯负责。城基7里3分,周长1295丈(又作1286丈)。四门匾额:东门东海瀛洲,西门姑苏巨镇,南门青龙要津,北门江汉朝宗。城墙高1丈,厚度为1丈8尺(又作1丈5尺)。城池深1丈,阔10余丈。前后历时8个月。兵备道熊桴撰写了《城完志喜》诗,太仓籍进士张寰撰写了《纪邑侯迁平洋沙筑建砖城记》。张寰在文章中说:平洋沙“在三沙西南,袤六十里,广二十里,壤腴土丰,宜秔宜稌。”与三沙一水之隔,相距三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