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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常说一句话:人并不是自然之外的东西。人就是自然的一部分。同样道理,家庭并不是社会之外的桃源,而是社会的一部分。家庭内部的原则并不能独立于社会的原则而存在。
传统的中国家庭,和整个中国传统社会一样,是一个等级社会,运行的是等级社会的规则:男尊女卑,长尊幼卑。今天专门来说一下男尊女卑的事情。
男尊女卑,具体来说有两个原则。第一个原则就是就是“三从”。三从出自《仪礼·丧服·子夏传》,原文是:“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意思是,女人有“三从”的义务,不应该有自己的想法。没嫁人之前听爸爸的,嫁人之后听老公的,如果老公死了,就听儿子的。这是原文翻译。
有人问了,那嫁给谁这件事听谁的呢?当然是听爸爸的,女人不能有主见,爸爸让你嫁谁你嫁谁,敢不从,绑上花轿抬进婚房让老公强奸你,都没人会说有什么不对。当然前提是,你这么闹,夫家还要你的话。如果夫家嫌你性子太烈,退了婚,你就更惨了。你一辈子都没办法嫁给好面子的正经人家,只能嫁给不要面子的社会底层。这样你后代的死亡率会超级高,就算活下来几个也会很穷,到老了你也未必会有保障。总而言之,如果你反抗父亲的婚姻安排,等待你的会是一个悲惨的人生。你说你不嫁人行不?别开玩笑了。在今天的中国,大姑娘不嫁人都会有人说三道四,更别说古代。你去告官?就算你有道理,根据规定,女儿告父亲本身就是错的,官员不会为你主持公道。以上是“未嫁从父”。
嫁过去了会好一些吗?当然不是的。俗话是这样说的:“娶到的媳妇买到的马,由人骑来由人打”。就是说,你没嫁人之前是父亲的奴隶,嫁人之后是夫家,注意还不止是夫君一人,的奴隶。让你做什么你做什么,侍候公婆,缝缝补补,生火做饭,生儿育女,这都是必须做到的。如果夫家的事情没做好,夫君可以打,公婆也可以打。你不能反抗,只能忍受,反抗的后果参考上一条。所谓“多年的媳妇熬成婆”,你生了儿子,做了婆婆,才能摆脱被欺凌被打骂的命运,才能去欺凌打骂更加弱小的媳妇儿。这他妈完全是地狱一样的生活啊!以上是“既嫁从夫”。
好不容易把儿女拉扯大,公婆死了,老公也死了,你就达到了人生颠峰,可以追求人生幸福了吗?绝对不行!老公死了,没让你殉葬(就是陪他一起死),就已经是社会的进步了!有人会问,凭什么老公死了,我就要自杀呢?因为传统认为,妻子是丈夫的附属物。丈夫都死了,妻子活在世界上,已经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你死了在阴间还可以照顾老公呀!好,就算你不死,也绝不能出去勾三搭四,和隔壁丧偶的张老汉搞什么黄昏恋,那叫败坏家风!传统的中国人认为,如果母亲被父亲以外的人操了,那是极大的污辱。所以“操你妈”也就成了骂人的话。这里可以脑补一下隔壁张老汉拍着你的肩膀说:“孩子,你妈可真紧呀!”又有人问了,既然说“夫死从子”,那如果老公死了,没有儿子,听谁的?哎,这种问题都能问出来。如果在古代,一个女人老公死了,她却还没给他生过儿子,那她的人生就是彻底失败的,人们会认为她是“丧门星”,路人见到她都要躲着走,怕沾上了霉气。有女儿行不行?女儿在古代进不了家谱,根本不算后代,可以说不算人。以上是“夫死从子”。
上面讲的是男尊女卑的第一个原则:“三从”。下面说第二个原则:“内外有别”。
“内外有别”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是我们熟知的:男主外,女主内。男的干活挣钱,女的操持家务。这看上去很正常吧,现在不也有全职太太吗?不一样的。现代社会的家庭分工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传统上却不是。在古代,男主外,女主内,这意味着女人绝不能在社会上抛头露面,参与社会事务,甚至如果没有丈夫同意,就不能当众发表任何看法。传统认为,女人“头发长,见识短”,和小孩子一样,不会有任何值得认真听取的看法。如果有观点,回家去和你的丈夫说。实际上不仅中国传统是如此,就连传统的基督徒也是这个观点。微博上的一个著名基督徒及其妻子就公开表达过对这个原则的拥护。
“内外有别”的第二层含义是:妻子和女儿在家庭里是“外人”:皇帝妻子的亲戚叫“外戚”,妻子的父母叫“外公”、“外婆”。外人,就是“不是自己人”。那谁才是自己人呢?一家的男人,爷爷爸爸儿子,才是自己人。我们经常听农村人说“女儿是给别人家养的”,就是这个意思。传统上,女人在家庭里是男人的附属物,其地位是由她的老公的地位决定的。丈夫就是妻子的天,妻子就是丈夫的地。那么女人脱离了原生家庭,成为丈夫家的一员,所作所为都要以“利内”为标准,也就是说,要做有利于丈夫家的事,比如多生孩子,让丈夫家人丁兴旺,而不能向着“外人”,也就是娘家。
制度性的,系统性的对女性的压迫,把女人当次等人,下等人,非人,才是中国传统对待女性的方式。所以我听到女人说“我是比较传统的人”的时候,我会明白她要么不明白什么是传统,要么明白,却甘心做一名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