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质数与合数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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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数和合数
(1)一个数除了1和它本身,不再有别的约数,这个数叫做质数(也叫做素数)。
(2)自然数除0和1外,按约数的个数分为质数和合数两类。
(3)最小的质数是2 ,2是唯一的偶质数,其他质数都为奇数;最小的合数是4。
(4)质数是一个数,是含有两个约数的自然数 。
组成互质数的两个数:可能是两个质数(3和5),可能是一个质数和一个合数(3和4),可能是两个合数(4和9)或1与另一个自然数。
(5)如果一个质数是某个数的约数,那么就说这个质数是这个数的质因数。把一个合数用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叫做分解质因数。
(6)100以内的质数有25个:
2
注意:两个质数中差为1的只有3-2 ;除2外,任何两个质数的差都是偶数。
二、整除性
(1)概念
一般地,如a、b、c为整数,b≠0,且a÷b=c,即整数a除以整数b(b不等于0),除得的商c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或者说余数是0),我们就说,a能被b整除
(或者说b能整除a),记作b|a 。否则,称为a不能被b整除,(或b不能整除a)。
如果整数a能被整数b整除,a就叫做b的倍数,b就叫做a的约数。
(2)性质
性质1:(整除的加减性)如果a、b都能被c整除,那么它们的和与差也能被c整除。
性质2:如果b与c的积能整除a,那么b与c都能整除a.
性质3:(整除的互质可积性)如果b、c都能整除a,且b和c互质,那么b与c的积能整除a。
性质4:(整除的传递性)如果c能整除b,b能整除a,那么c能整除a。
即:如果c|b,b|a,那么c|a。
例如:如果3|9,9|27,那么3|27。
(3)数的整除特征
①能被2整除的数的特征:个位数字是0、2、4、6、8的整数.
②能被5整除的数的特征:个位是0或5。做题时常常把这里当作突破口。
③能被3(或9)整除的数的特征:各个数位数字之和能被3(或9)整除。
判断能被3(或9)整除的数还可以用“弃3(或9)法”:
例如:8351746能被9整除么?
解:8+1=9,3+6=9,5+4=9,
在数字中只剩7,7不是9的倍数,所以8351746不能被9整除。
④能被4(或25)整除的数的特征:末两位数能被4(或25)整除。
⑤能被8(或125)整除的数的特征:末三位数能被8(或125)整除。
⑥能被11整除的数的特征:这个整数的奇数位上的数字之和与偶数位上的数字之和的差(大减小)是11的倍数。
⑦能被7(11或13)整除的数的特征:一个整数的末三位数与末三位以前的数字所组成的数之差(以大减小)能被7(11或13)整除,依此反复检验。
例如:判断3546725能否被13整除?
解:把3546725分为3546和725两个数.因为3546-725=2821.再把2821分为2和821两个数,因为821—2=819,又13|819,所以13|2821,进而13|3546725.
上述办法也可以用来判断余数和末位数;
对于其他的数,可以将其分解成上述几个互质的数的乘积,再逐个考虑。
三、约数与倍数
(1)公约数和最大公约数
几个数公有的约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约数;其中最大的一个,叫做这几个数的最大公约数。
例如:4是12和16的最大公约数,可记做:(12, 16)=4
(2)公倍数和最小公倍数
几个数公有的倍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倍数;其中最小的一个,叫做这几个数的最小公倍数。
例如:36是12和18的最小公倍数,记作[12,18]=36。
(3)最大公约数和最小公倍数的关系
如果用a和b表示两个自然数,那么这两个自然数的最大公约数与最小公倍数关系是:
1 (a,b)×[a,b]=a×b。 (多用于求最小公倍数)
2 (a,b)≤ a , b ≤ [a,b]
3 [a,b]是(a,b)的倍数,(a,b)是[a,b]的约数
4 、(a,b)是a+b和a-b的约数,也是(a,b)+[a,b]和[a,b]-(a,b) 的约数
(4)求最大公约数的方法很多,主要推荐:短除法、分解质因数法、辗转相除法。
1 (短除法)用一个数去除30、60、75,都能整除,这个数最大是多少?
解:∵ (30,60,75)=5×3=15
2 (分解质因数法)求1001和308的最大公约数是多少?
解:1001=7×11×13
308=7×11×4
在这种方法中,先将数进行质分解,而后取它们“所有共有的质因数之积”便是最大公约数。
3 (辗转相除法)用辗转相除法求4811和1981的最大公约数。
解:∵4811=2×1981+849,
1981=2×849+283,
849=3×283,
∴(4811,1981)=283。
补充说明:如果要求三个或更多的数的最大公约数,可以先求其中任意两个数的最大公约数,再求这个公约数与另外一个数的最大公约数,这样求下去,直至求得最后结果。
(5)约数个数公式
一个合数的约数个数,等于它的质因数分解式中每个质因数的个数(即指数)加1的连乘的积。
例如:求240的约数的个数。
解:∵240=24×31×51=2×2×2×3×31×51,
∴240的约数的个数是(3+1)×(1+1)×(1+1)×(1+1)=32
四、奇偶性
(1)奇数和偶数
整数可以分成奇数和偶数两大类.能被2整除的数叫做偶数,不能被2整除的数叫做奇数。
偶数通常可以用2k(k为整数)表示,奇数则可以用2k+1(k为整数)表示。
特别注意,因为0能被2整除,所以0是偶数。
最小的奇数是1,最小的偶数是0
(2)奇数与偶数的运算性质
性质1:
偶数±偶数=偶数
性质2:
(3)反证法
例:桌上有9只杯子,全部口朝上,每次将其中6只同时“翻转”.请说明:无论经过多少次这样的“翻转”,都不能使9只杯子全部口朝下。
解:要使一只杯子口朝下,必须经过奇数次“翻转”.要使9只杯子口全朝下,必须经过9个奇数之和次“翻转”.即“翻转”的总次数为奇数.但是,按规定每次翻转6只杯子,无论经过多少次“翻转”,翻转的总次数只能是偶数次.因此无论经过多少次“翻转”,都不能使9只杯子全部口朝下。
这个证明过程教给我们一种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先假设某种说法正确,再利用假设说法和其他性质进行分析推理,最后得到一个不可能成立的结论,从而说明假设的说法不成立.这种思考证明的方法在数学上叫“反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