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江平:保护中小投资者需要及时立法

(2013-01-08 10:09:41)
标签:

体制

证券法

投资

立法

分类: 媒体报道

江平:保护中小投资者需要及时立法



    网易财经1月5日讯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法学家江平在“中国投资者大会2012”论坛上表示,保护中小投资者应从法律方面来改正,《证券法》从通过到现在,并没有很大改进。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方面,法律应该作出快捷反应。法律如果滞后,效果就会差很多。

  江平称,民法的保护从完全平等保护,逐渐走向了向弱者利益保护的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趋势。对于大资本的拥有者,中小投资者又是一个弱者,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应该特别强调对于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江平认为,目前中国的公司法是以董事会中心主义来制订的,我们应该思考如何在现有的公司管理体制下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江平表示,中国的证券市场的危机,基本上还是表现在诚信不够,,一个是经理人的诚信不够,管理公司的人往往考虑自己拿了非常高的薪金,而不考虑到股东的利益,这是一个很突出的现象。二是证券市场整体没有信用、欺诈横生、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没有得到很好查处。

  江平认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应该从法律方面来改正。他举例称,印度出现轮奸妇女的丑闻之后,现在提出来马上要制定一部关于性犯罪的法律,这就是说明立法要能够很快反映人民的要求,能够很快地反映社会的要求,这才能够体现法律的威力,法律如果迟后了,它的效率就会差多了。

  江平指出,中国应该借鉴美国,美国在发生了安然公司危机之后,能够在很短的时间里面马上通过萨班斯法案,来纠正当时美国出现的问题,这可以说是一个效率很高的立法的反应,我们现在做不到这一点,原因在哪里?就是我们的立法是有计划的,立什么法都是事先有计划才能够列到日程上,通过一部法律非常难,修改一部法律也非常难,缺乏一个灵活的、快速的反映机制,本来法律就是应该调整社会生活,本来法律就应该及时地纠正当前经济中出现的问题,而我们的法律反应非常迟钝。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