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之重•殆与生命----
老课本记述古人的荣誉观
名誉作为人生追求的一部分,值得每一个人以更从容的心态去看待。名誉既是社会评价的体现,也是个人价值的外化。稻盛和夫认为,名誉的获得需要通过道德修养和社会贡献,而非单纯追求声望。一个人有着良好的品行、思想、道德、作用、才干等修养品质,这种名誉和威望可以得到社会的更多尊重和鼓励。因此,历代社会对于做好人、行善事等名誉视为生命的一部分,弥足珍贵。
现从皇粮国税博物馆馆藏老课本中有关名誉的论述,感受这种精神鼓励的重要意义和在日常生活中的崇高地位。
清末出版的初等小学堂国文课本第七册第八课,课文题目是“名誉”。课文内容为:“名譽者,第二生命也。吾人愛惜名譽,亦當如愛惜生命。辨善恶、明是非,兢兢焉,惟失墜是懼。庶能常保令名也。且人生數十年,不能無死。是以古之人,有弃生命以易名譽者。孔子曰:‘杀身成仁’;孟子曰:‘舍生取义’。
此之謂也。”课文以文言文记述名誉犹如一个人的第二生命,珍爱荣誉,犹如珍爱生命。一个人要做到明辨是非,多做益于社会的好事、善事。孔子和孟子以"杀身成仁"与"舍生取义"两个典故主张在生命与道义不可兼得时选择维护正义。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等名言,以及程婴救孤等经典历史故事都践行这一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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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初出版的初等小学国语课本第七册第十一課,课文题目是“保人名譽”。课文内容为;“享美名者,虽死猶生;蒙恶名者,虽生猶死。名譽之重,殆與生命等。是故他人名譽,不可不保。苟污蔑之,猶戕其生命也。”课文以文言文记述一个人的名誉非常重要。有良好名誉者,人民永远记着。恶名誉的人,活着如亡。因此保护名誉如同爱护生命,诋毁他人名誉,犹如害其性命一样。《墨子•修身》中说:“名不徒生,而誉不自长,功成名遂。名誉不可虚假,反之身者也。”名誉是一个人的面子,是一个人的尊严,非常重要。对一个爱面子的人来说,被毁掉了名誉,那简直如同被伤其命。因此,保人名誉甚至要。为了名誉不择手段,不惜伤害他人,不可取。
如果说名誉是社会对个人或组织的综合性评价,而荣誉是特定组织授予的一种正面表彰。如军人历来以英勇作战,战功显赫而获得各种荣誉。清末出版的新国文第八册第第三十一課,课文题目“軍人”一课就是记述自古军人把荣誉视为军旅生涯的最高追求。该课文内容为:“軍人,至有榮譽之人也。为軍人,亦國民之义务也。生为男子當为軍人者。吾國古時,本有徵兵之法,全國之民莫不當兵。惟老弱則汰之。唐宋以后,专用募兵,兵與民始分为二。於是,士农工商各營其业。所谓兵者,大抵以游民充之。重文轻武,沿为风俗。国势衰颓,职此之由。诚欲转弱为强,当复行征兵之制。使凡为国民者,俱能尽卫国之责任,人孰敢侮之哉?”课文以文言文记述,把军人作为国家荣誉的象征,承担保家卫国的使命。男民在无特殊情况下应履行的从军义务,体现了传统社会对军人角色的高度重视,强调军人作为国家防御力量的重要性。
不论是名誉还是荣誉,对于每一个人都是鼓励、激励和精神褒奖。但过度追逐名誉可能导致人格异化,如庄子警示的“名、利对生命的异化”现象。名誉与物质利益存在共生关系,但并非绝对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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