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集赶场•商品交易----
农耕文化中的民众日常消费
我国农耕文明社会的兴起,造就了传统社会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与生活,即男耕女织,将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紧密结合,追求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在封建社会前期,这种“小农经济”济模式基本适应了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有效地推动了社会经济发展。赶集是民众生活中所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体现了农耕文化和民众的日常生活节奏,是在固定的日期和地点进行贸易,商贩和居民都会前往集市进行日常生活用品的选购。
赶集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北方称“赶集”,南方称“赶场”。它不仅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也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消费需求。现通过皇粮国税博物馆馆藏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出版的教科书中有关赶集和上街买东西课文内容,感受传统社会的经济贸易形式,以及赶集赶场人的个体特性,经营性质及活动范围。
上世纪四十年代边区出版的初等小学国文课本第五册第十课,课文题目是“赶集”。课文以第一人称“我”记述,在一个星期日,吃过早饭,爹担了柴,我背了姐姐织的两匹布,一同去王村赶集。集上人很多,买东西的数不清,非常热闹。我们卖去柴和布,买了油和盐。爹还买了二两花生給我吃。回家的時候,太阳快要下山了。该课文语言通俗易懂,记述农村人赶集所要出卖的物品和选购的物品。该课文所编写的内容所处年代是上世纪四十年代,课文中的“我”所处的地区是陕甘边区。农村的小集市一般是民众自发形成,以交换为主的集市。该课文中的集市设在“王村”。“我”家要卖出的物品是木柴和布匹,木材是爹爹从山上砍的,布匹是姐姐在家里织的。家里要采购的的是油和盐生活必需品,爹爹又给“我”买了二两花生吃,那香甜可口的味道,令人心旷神怡,十分开心。
该课文所说的赶集就是农村的小集镇,一般分为单双集,即逢农历单日子或双日子起集市。这些集市一般早上或上午很短时间结束。当时,民众正处在小农经济时期,以自给自足为主。因此,课文中的父子卖点柴木和自己纺织的布,买一点日常必需品,油盐等物品。
上世纪三十年代出版的初等小学常识课本第一册第十三课,课文题目是“上街买东西”。课文仍然以第一人称“我”跟妈妈到街上买东西时的所见所闻。课文配有插图,画图选取街市一隅,街道两旁商铺林立,有“益丰布号”“京广杂货”“正兴豆腐店”“一大肉莊”“万康酱园”“
南北果品”“
两洋海味”等等商铺。还有担挑卖菜,临时摆摊卖鱼的小贩。街市上一派繁忙景象。“我”提着菜篮子和妈妈正在选购鲜鱼。由此可知,街市上物品繁多,商业繁荣。
同样是上世纪三十年代出版的初等小学国语课本第三册第三十课,课文题目的“大街上(二)”。其前一篇的记述大街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各种车辆在街市口穿梭来往的场景。该课文记述大街上买卖的场景。课文记述大街上
真热闹,卖糖糕,卖糖糕。有的提著籃子叫,賣青菜,賣青菜。有的挑著担子叫,买卖做得很不少。大街上,真热闹。课文选取大街的一段上真热闹场景。其热闹程度表现在街道两边商铺鳞次栉比,有“大昌粮食”“玩具国货号”等商铺。市场上叫卖声不绝于耳,有糖糕,有青菜,有提着菜篮子卖菜的市民,有讨价还价的客商,整个大街之上呈现出一派忙忙碌碌的身影。
这两篇课文描绘的街市是商店聚集的商业街区,其功能为贩卖新鲜食材及生活用品,具有商品新鲜度高、可议价等特点。街市包括“街店”,是构成街市的基础商业单元,特指街道两侧的实体店铺。“街肆”是兼具"商铺聚集区"与"街里"双重含义。传统街面主要服务于一定区域的居民日常生活,商品结构以蔬菜、活禽、水产等品为主。在现代城市中,街市既保留着明代文献记载的“商贾辐辏”特征,又面临超市等新型零售业态的竞争。其主要消费群体仍以注重食材新鲜度的家庭主妇为主。
赶集、赶场在我国农耕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体现了农耕文明和商品交换的基本特质。它不仅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也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消费需求。赶集作为民众活动的一部分,具有社会整合的功能,通过集市和彼此互动,人们可以加强紧密联系和互为合作共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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