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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清代执照,记录一段黄河干涸往事

(2022-08-18 2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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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粮国税博物馆

文献南阳

同治执照

黄河历史

清丈田亩

分类: 皇粮国税
一份清代执照,记录一段黄河干涸往事
       黄河是一条波澜壮阔的自然之河,也是一条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之河。黄河被誉为“百川之首”、“四渎之宗”,不仅孕育了伟大的中华民族,还催生了辉煌的中华文化,孕育了中华文明。在中华儿女心中,黄河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作为华夏民族的“母亲河”,在滋养华夏儿女无限福祉的同时,由于黄河泥沙较多,也屡次造成决堤溃坝,改道断流干涸等自然现象,给沿岸民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巨大损失。一份清代执照,记录一段黄河干涸往事

       皇粮国税博物馆馆藏一批清代至民国时期,因黄河河堤决口,黄水横流,冲毁民宅造成民众田产契约损失丢毁而补办的地田契约,以及黄河断流,河水干涸,淤地复耕、清丈地亩,征粮纳税等等文献契约史料。今以同治十年“山东曹州府濮州正堂葛知州,为清丈地粮发给粮户高桂的执照”为例,解读发生在1871年黄河岸边河道干涸的往事。一份清代执照,记录一段黄河干涸往事

      该执照为近似正方形,其长27厘米,宽为28厘米,采用传统官办文书格式,木刻板墨色宣纸印刷,填写内容皆为毛笔小楷墨色书就,执照末尾及右边合缝处皆加盖正方形汉满文官印。由于年代久远,纸色发黄,墨色退化,部分刻印字迹模糊不清,但可基本解读其完整内容。该执照原文内容如下:一份清代执照,记录一段黄河干涸往事

       山东曹州府濮州正堂葛;为清丈地粮发给执照事案遵抚藩宪批饬;以州境黄水涸复地界淤迷,契据多有漂失。令即秉公清丈,填给执照,以垂永久等因,遵奉在案。兹查x乡x里南王庄业户高桂契,眼同地邻人等丈明。x则地二亩三分九厘,坐落x乡x里x庄;横阔;长,三十二步一尺;东西阔,十五步二尺六寸;十四步二尺三寸;粮户:本名(高桂);四至:东西至;王姓;南至葛姓;北至,王姓;
       附注:此照如有遗失,不准再补。清丈之后,不得再行请领,以杜流弊。嗣后业户转卖,照例立契投税,原照退交买户以符定制。再,此照由本州自行填发,胥役人等如有丝毫需索,准业户喊禀究办。
同治十年x月x日;业户收执;州(加盖州印章);字第:三四八三号;一份清代执照,记录一段黄河干涸往事

      通过解读此执照原文内容可知:同治十年,山东曹州府濮州境地黄河岸边,由于“黄水涸复地界淤迷,契据多有漂失。”民众原地亩契约凭据因水患而遗失,造成田地边界不清,粮地亩数不准,以至于不能准确确定征粮纳税额度,更不能进行不动产产权转移,影响契税办理等等一系列弊病。为此,曹州府濮州葛知州奏请缘由,遵抚藩宪批饬进行仔细的丈量河边土地,以重新确定田地的亩数、面积,作为田地产权凭证,以便于永久管理。一份清代执照,记录一段黄河干涸往事

       该执照持有人,即粮户高桂的田地经过实际现场田亩清丈,丈得长三十二步一尺;东阔十五步二尺六寸、西阔十四步二尺三寸。其田地接近长方形,只是东阔超过西阔一步三寸,其丈量数值精确到“寸”。按照当时田地换算标准,一步等于五尺,一尺等于十寸,一亩地是二百四十平方步,粮户高桂的田地面积是二亩三分九厘,计算的非常精准,只是当时田地的等级没有确定。其田地的坐落及四至、编号等等皆标注清楚。执照填写完毕,一份交由粮户高桂收执,一份由濮州州署户科存档,合缝处加盖有濮州官印,以增强其准确性、合法性,及防伪作用。一份清代执照,记录一段黄河干涸往事

      该执照附注部分再次强调:“此照如有遗失,不准再补。清丈之后,不得再行请领,以杜流弊。嗣后业户转卖,照例立契投税,原照退交买户以符定制。”此执照作为原始凭据的合法性得以明确。由于此照是由濮州自行填发,葛知州再次警告,对于经办执照的所有胥役人等,如有丝毫需索,准业户喊禀究办,严惩不贷,以此杜绝弄虚作假,敲诈勒索等弊端。一份清代执照,记录一段黄河干涸往事

      黄河作为中华文明的最重要发源地,自古两岸气候宜人,土地肥沃,水草丰茂,民众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其乐融融,创造出了辉煌的文化,孕育了华夏文明。黄河由于泥沙多,容易造成决口频发,地肥水美的黄河也就成了中华民族的忧患。由于黄河河水旱涝之际,河水涨落情况不一,造成河滩隐露不均,因时因地而确定田地面积也是一种灵活机动方法,此执照正是对此作出的一种解决办法。一份清代执照,记录一段黄河干涸往事

       作为濮州州署颁发的地亩清丈执照是一种官方文书,其行文、定式、结构、内容等皆得到权威合法认证。其清丈地亩的原由是因为黄河出现灾患,导致民众的生产生活出现障碍,也影响到官府的征粮纳税、产权变更投纳契税等一系列问题。通过重新清丈认证,作为原始依据得以民众及官方认可,明晰产权范围标准及数量。同时也为了解黄河在历史上所发生的灾害,以及朝廷的应对措施,是一份难得文献史料。一份清代执照,记录一段黄河干涸往事

      该执照的颁发机构是山东曹州府濮州正堂。据文献记载: 曹州府,隶属山东省,治山东菏泽,位于山东省西南部。清世宗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升山东曹州为山东省直隶州。雍正十三年(1735年)升为府,下辖十县及一散州,即定陶、曹县、单县、郓城,观城、城武、钜野、钜野、朝十县,一个散州----濮州。濮州,治今河南省濮阳市范县濮城镇。隋开皇16年(596年)置濮州。清雍正七年(1729年)濮州升为直隶州,十三年(1735年)降为散州,改属山东曹州府。1913年1月,濮州改为濮县,直属山东都督府东临道。散州又称属州,是隶属于府的州,相当于县一级的地方行政区。明清时以府所统属的州为属州。直隶州和属州的行政长官皆称知州。直隶州知州为正五品官,品级小于知府;属州知州为从五品官,品级大于知县。由此可知,濮州知州葛大人享受从五品官待遇的官员。一份清代执照,记录一段黄河干涸往事

      自古至今,黄河流域农耕为重,人们垦荒耘种,勤劳耕作,养成了吃苦耐劳、务实安定、重视耕读的朴实品质,为农耕文明的发扬、黄河文化的传承作出卓越的贡献。黄河沿岸民众同黄河水旱灾害做斗争的进程中,凝结出深厚的黄河治理文化,形成了不屈不挠的民族精神,为中华民族的精神气质提供了根基和滋养源泉。一份清代执照,记录一段黄河干涸往事

      该份同治十年山东曹州府濮州正堂颁发的清丈田亩执照,为研究黄河流域灾害历史、黄河文明、黄河文化、地理变迁、行政区划、田亩清丈、计量标准等等有着重要的参考佐证补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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