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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杂谈之九十二也谈拉马克学说和达尔文学说的联系和1区别

(2020-03-26 08:40:27)

 

科普杂谈之九十二    也谈“拉马克学说和达尔文学说的联系和区别”

 

近日,偶然看到陈月強同志在1995年《生物学通报》上发表的一篇题为“拉马克学说和达尔文学说的联系和区别”的文章,觉得这篇文章,颇有新意,值得好好研究。

在这篇文章的一开始,他就指出:拉马克是历史上第一个系统的提出生物进化学说的科学家。他认为生物有变异的特性,主张生物是进化的,环境变化是物种变化的原因。环境变了,生物也随之而发生变化,有的器官经常使用而越来越发达,有的器官因经常不使用而退化了。这种变化了的性状(获得性)能遗传下去。他提出了“器官的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理论。

接着,文章又进一步说明:达尔文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拉马克关于“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的论点。并引用了《物种起源》中的大量事实来证明达尔文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接受拉马克的“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理论的。

我认为,陈月強同志在拉马克学说遭到彻底否定的情况下,能站出来为拉马克说几句“公道话”,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要知道,自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不仅拉马克的“获得性遗传理论”遭到了彻底的否定,甚至,连他创立的“生物进化论”也被看作是“唯心主义”的错误理论。

在那一段时间里,在我国的生物学界,对拉马克的生物进化学说,是一片否定的声音。在网上发表的大部分是方舟子之流的博文,其中最有影响的是“达尔文和拉马克谁是谁非”和“ 假如没有达尔文”。在这两篇博文里,方舟子不仅信口开河地胡说“自本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来,几乎没有人相信拉马克学说了”,“他的理论之所以没有人相信,除了宗教的原因之外,也有科学上的依据,拉马克理论中的一些观念,例如否认种的存在,否认种会绝灭,认为简单的生物能无中生有的自发生出来,过于落后,脱离了当时的学术主流”,“所以,拉马克学说早已是淘汰的理论”。而更为可笑的是,他竟然认为,细菌的抗药性原本就有的,只是平时数量很少,一旦人们使用了农药以后,那些没有抗药性的细菌统统被杀死了,剩下的具有抗药性的细菌就大量繁殖,终于,所有的细菌都具有了抗药性。他还把地下洞穴中的动物全都是瞎子的原因,说成是这些动物体内原本就存在瞎眼基因,后来到了地下洞穴中,通过“自然选择”,它们都是“适者”,所以就保留了下来。

遗憾的是,方舟子的这种不太高明的骗术,居然得到了不少学者的信任。像“达尔文和拉马克谁是谁非”这篇博文,不仅在当时被竞相转载,甚至连一些正规的生物学界的媒体中,也都采用了他的观点。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陈月強同志能公开亮出这样的观点,确实是需要一定的勇气的。不过,我认为,在这篇文章中,谈到达尔文学说和拉马克学说的差异时,有些内容,还需好好商榷。

首先,陈月強同志和大多数学者的看法一样,以为拉马克把生物发生变异看作是自身意志的表现。他也以长颈鹿的颈项变长的原因为例,来说明两个人观点的重要分歧。

拉马克认为,长颈鹿的颈项变长,是长颈鹿的祖先为了适应环境而主动变异的结果;达尔文则认为长颈鹿颈项的变长是长期“自然选择的结果”。

为了弄清事情的原委,我特地查阅了《动物哲学》中关于长颈鹿起源的原文,并将有关内容摘录于下:“观察长颈鹿之特殊形态及其身长的结果,是一件很有趣的事。这一种为一般所周知的,哺乳类中身体最高的动物,栖息于非洲的内地,因为生活的地域其土地极为干燥,而且不长青草,故这种动物不得不随时努力使它的嘴碰到树叶以便果腹,由于该种动物各个体长期持续至今之习惯的结果,致其前脚长于后脚,而且,它的颈项,因并不用后脚站立以增加其躯体的高度,致伸长达六米之高。”(见《动物哲学》第226页)。

从这段拉马克的原文中可以看出,拉马克认为,长颈鹿的颈项变长,并不是“长颈鹿祖先主动要求改变自身以适应环境的原因”,而实实在在是长颈鹿的祖先在缺乏青草的情况下“不得不改变习性且长期持续至今的结果”。

与此同时,我查遍了《物种起源》的全文,没有看到达尔文有关长颈鹿起源问题的任何解释。反倒在其他人的博文中,发现了不少有关这一方面的解释。我不能无端怀疑这些解释的来源,不过,我总觉得,“生物的变异与生活条件无关”这样的结论,不像是达尔文的本意。因为,在《物种起源》中,达尔文一再强调,“生活条件的变化,在引起变异上有高度的重要性。”因此,我不得不怀疑,这些同志在引用达尔文的有关解释时,篡改了达尔文原来的意思。

但是,我并不怀疑“自然选择”在生物进化过程中的重要意义。相反的,我认为,如果长颈鹿的祖先在颈项逐渐变长的过程中,不是经过“自然选择”的逐代选择和积累,我们也就无法看到今天所见的长颈鹿。

不过,我这里所指的“自然选择”,并不需要像新达尔文主义者所说那样,一定要通过“你死我活”的斗争来实现的。而是通过“自然对于变异了个体进行仔细选择”的结果。这正如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所说那样:“如果有利于任何生物的变异确实发生,则具有此等性状的个体,将在生存斗争中有最好的机会得以被保存;并且根据坚强的‘遗传’原理,它们将产生具有相似性质的后代,此等保存原理,或适者生存,我称它为自然选择。”(见《物种起源》第83页)

由此可见,这两个人对长颈鹿起源问题的解释,不能算是根本的分歧,而应该说是达尔文对拉马克关于长颈鹿起源问题解释的重要补充。

陈月強同志还提到:拉马克在《动物哲学》中有“自然最高创造者的意志”、“一切服从最高创造者安排”等内容。这说明拉马克在一定程度还相信《神创论》,而达尔文是坚决不相信《神创论》的。

为此,我认真查阅了《动物哲学》的全文,在文中拉马克确实表达过与陈月強同志所说的类似的内容。

我认为,拉马克毕竟是生活在两百年以前的人物,遇到一些当时无法解释的问题,就求助于“自然最高创造者的意志”。这正说明拉马克学说中有一些错误的内容需要俢改和完善。但这种修改,决不是像“新达尔文主义者”那样对拉马克生物进化学说彻底的否定。

最后,我非常赞成陈月强同志的下列说法:“由拉马克学说和达尔文学说派生出来的许多学派,并对这两种学派作重要的修改和补充,甚至在许多方面指出其缺陷,但这无损于他们的光辉,只能使生物进化学说更加趋于完善。”kp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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