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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事

(2023-08-01 05: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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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朱成坠

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具有悠久的文明发展史,这可以从《周礼》《仪礼》《礼记》等古代典籍中得到充分的证明。从夏商周秦汉到隋唐宋元明清,从三千多年的文字记载来看,“三礼”一直是礼仪操作的标准文本,在世界文明史上也是独树一帜的。西周时期,周人在总结夏商周礼仪的基础上,归纳出五大类的礼仪。即“五礼”,具体而言,就是吉祥礼、残酷礼、军礼、客礼、贾礼,并形成了较为规范的礼仪典籍《周礼》《礼记》和《仪礼》。

长期以来,在现实生活之中,很多人并不能清晰地区分“祭”事和“丧”事,有的人用祭事的礼仪祭奠亲人的葬礼,从本质上说,祭事和丧事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祭事是对祖先的祭祀,丧事是对亲人的祭奠。

祭事是吉祥的,丧事是残酷的。礼物是好东西,残忍的东西是坏东西。吉祥的仪式是祈求保佑,残酷的仪式是企求避灾;吉祥的仪式应该是积极地有规律地实施,残酷的仪式则需要人为地强行地操作;后世所谓的吉凶祸福都是从这里演化而来的。

根据《周礼》的说法,祭事的仪式,是五礼之首。祭事的对象分为天、地、人三类。所谓天,具体包括天神、日月星辰、统帅、气象员等等,所谓地,包括国(土地神、谷神)、山川、五岳等等。所谓人,也就是祠堂宗庙,也就是祖先,还包括人格神孔子、武神关羽,财神赵公明等等。杀人仪式的对象包括死亡、饥荒、疾病、瘟疫、战争等等。具体来说,有着丧葬仪式、饥荒仪式、吊死仪式、慈悲仪式、放弃仪式等等。

祭事

由于丧葬的对象往往是已故的父母长辈,而祭祀的对象与已故的祖先相同,所以,在民间的实际操作中,存在着交叉混杂的现象。比如说,

关于祭。祭事从一开始就有了,因为祭事是为了祈求好运,所以祭事是必要的手段,丧礼是对逝者的安葬,丧期不设祭品。在《周礼》《礼记》《仪礼》《朱子家训.丧》等标准化的丧葬规范中,一般都有祭品,如有对“太牢”和“少牢”用于祭祀的文字记录。古代帝王祭祀社稷时,“太牢”即牛、羊、豕三牲全备,“少牢”只有羊、豕,没有有牛,是诸侯、卿大夫祭祀宗庙时所用的牲畜,“少牢”在祭品的规格上低于“太牢”。

关于庙。在古代的丧葬仪式中,有一个“移棺祭祖”的仪式程序,即把逝者的灵柩抬到家庙告慰先人。在民间操作中,由于很多人家没有宗祠家庙,只好临时制作牌位,在特定的地方设庙。虽然庙祭是在葬礼时举行的,但这是一种祭事活动,即主要的家庭成员参加,外人是不能参加的。目前,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所有的葬礼,几乎所有的参与者,包括哀悼者,都能够参加全过程的追悼会。与古代人的祭事礼仪是相违悖的,这真的有点乱套了。因为按照老规矩,外人是不得入祠进庙的。但是,现如今,已经没有这般禁忌了。

关于竖立墓碑。民国以前,有钱人家的葬者坟头是有墓碑的,但规格较小,而普通人家则没有资格立有墓碑,穷人也没有经济实力去安置墓碑。竖立在坟头的墓碑主要是标记碑和纪念碑,这个标志往往是刻上一个名字和简略的履历,以便后人祭祀和识别坟墓的主人。至于大唐女皇帝武则天的无字碑,在中国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实属罕见。墓碑是为了证明和展示墓主人的经历和功绩。现在立碑就比较复杂了,明显地带有祭祀的意思。从理论上讲,如果立碑是祭祀活动,那也应该在丧期结束后进行,一般是在丧期届满三年后才能实施。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家庭虽然是先刻碑后葬人的,但是,已经没有定规在三年后,再进行祭祀活动的习俗了。一般人家大多在清明节或冬至节就入葬了。甚至,有的人家根本不按此规办理。

关于上坟。丧事活动期间,可以哭。但逝者已葬,丧期已过,初为丧家也不需要再哭。节日上坟祭拜不能哭,也不允许哭。作为祭祀活动,要焚香烧纸,祈祷祭拜,也就是告慰自己的父母和祖先。

祭事,虽然是对逝者的追思,但是,也是一种礼仪。中华民族历来以祖先作为信仰的神祗,祖先崇拜深入到每一个中国人的骨髓里面。因此,逢到重要的节假日,特别是“中元节”“下元节”,更是祭祀祖先的最佳日子,家家户户都会举行祭祀活动,至少会焚烧上一堆锡箔黄纸,以表祭奠之心。逢到清明节和冬至日,不少人家还会到墓园上坟,举行祭事,寄托自己的哀思。

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像中国人这样热衷于祭拜祖先。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冬至节、春节以及祖先的忌日,中国人都要祭拜祖先。中国人祭拜祖先的习俗,并不是单纯地寻求祖先的庇佑,而是源于一种灵魂深处的身份认同和祖先崇拜。对于中国人来说,祖先是不会死去的,他们只是换了个地方,乃至,在天上的某个地方静静地生活着,他们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

20238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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