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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一些知识

(2012-10-08 22:24:30)
标签:

粮食

农业

农产品

增值税

杂谈

分类: 学习笔记
中新网9月29日电 今日,国家财政部发布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10月1日起,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粮食购销企业,国家收储不交增值税,自营业务交增值税。农民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免收增值税。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方法

1、投入产出法: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2、成本法: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

饲料生产企业交13%增值税,加工企业免收增值税,贸易公司销售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

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企业的初加工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熟食及深加工产品适用增值税率为17%。养殖类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免征增值税(为什么免征,因为开始没有办法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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