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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贺律师】被列为了第三人,可以直接在案件中向被告提出诉讼请求吗?

(2025-03-20 11:19:27)
分类: 民事、律师执业
在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以及继承纠纷类案件中,一些原告与其他亲属的关系不亲近,无法联合作为共同原告,但是将其列为被告又不合适的,原告在起诉时,通常会将这类亲属列为案件的第三人参与诉讼。而,这类第三人参与到诉讼中也比较尴尬,如若是第三人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什么意见还好,直接参与诉讼即可。但通常这类第三人一般都不太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对于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或者是分配方案不同意,此时,应当如何处理呢?此类情形视为第三人是为法律上又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第三人可以直接向审理案件的法官提出书面申请,表明自己对诉讼标的主张意见。一般情况下,法官都会受理并将原告以及第三人的请求一并审理。当然,笔者也遇到过,法官不同意,并要求第三人另行提起诉讼,然后并案审理。但后者出现的概率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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