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贺律师】部分业主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请求撤销业主大会决定,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2024-04-21 10:41:16)分类: 建筑房产、商品房买卖 |
部分业主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请求撤销业主大会决定,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第34辑
案情摘要
某小区建筑外墙面及楼道墙面脱落严重,业主大会经研究决定筹资进行粉刷,决定作出后,23户业主以业主大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决定。
法院处理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范围,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解决,驳回23户业主起诉。二审认为现行法律并未将此类纠纷排除在人民法院审理范围,裁定撤销一审裁定,指定一审法院审理本案。
最高法院民一庭意见
业主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请求撤销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对业主大会所作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