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一蛮不讲理的女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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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余杭:一蛮不讲理的女邻居
古话说得好,邻居好就是无价宝。2008年交房,杭州的钱女士,在余杭区闲林街道【绿野春天家园紫竹居】小区购买了一幢独幢房子,与紧挨东边排屋的原邻居房东,一直是和谐相处。
可2021年,原邻居将房子转让给新房东高女士之后,2022年就侵占系钱女士一边的绿化区域地块,挖掉原用石块砌筑的拦土石墙,盗伐林木近二十年树龄的绿篱树木140棵左右,大树3棵,越过原绿篱两米处浇筑水泥柱子,欲构筑铁栅栏,还扩建一个停车位,侵占为己有的强制侵占行为。

盗伐林木侵占事件发生,钱女士向余杭区行政执法部门投诉后,将欲违建的围墙基础强制拆除并移送余杭区闲林街道办事处依法处理,但高女士就是始终坚持拒绝不肯复种绿化和恢复原状。
在无奈之下,钱女士向余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被申请人余杭区闲林街道办事处:1、请求被申请人依法立案查处被投诉人(高女士)侵占申请人绿地的违建行为;2、监督被申请人责令被投诉人限期恢复原状。
2023年6月20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余政复决[2023]141号作出复议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责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的案涉履职申请履行法定职责。
但高女士仍不甘心,阻止闲林街道办事处依法执行限期恢复原状的执行复议决定行为,继续到处托关系,试图挽回自己继续非法占有他人权利的欲望。
据查询有关资料,高女士系现任浙江空管分局飞报室主任兼飞报党支部书记。
有多位党员干部说:高女士作为是一名党支部书记,就应当有共产党党员的修养,更应该遵纪守法,做模范先锋的带头人,而不应该蛮横无理,欺压邻居,作出违法违纪的行为,更不应该拒不纠正违法违纪的严重错误。她显然已经失去了作为一个党员干部最起码应有的基本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