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优评模及年度考核评价方案
(2014-02-12 12:24:13)
为规范学校管理,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教师评优评模及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方案。
一、评比原则:
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推荐出来,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
二、操作程序:
1、学习评比文件,领会文件精神。
2、公布指标。
3、教师自我评价申请。
4、依据评价制度确定人选。
5、公布推荐名单。
6、上报有关单位。
三、评比办法:
总量化分值为100分,其中工作量、考勤积分各占30%,论文及各项竞赛、观摩课、优秀班主任、资料上交各占10%。
1、工作量(30%):在编教师取工作量前15名,分别加30-2分,特岗教师取工作量前十名,分别加30-3分。
2、考勤积分(30%):在编教师取积分前15名,分别加30-2分,特岗教师取积分前十名,分别加30-3分。
3、 各项竞赛(观摩课除外)(10%):在教育主管部门或其它部门组织的、代表学校参加的各项竞赛中,荣获县级一、二、三等奖的每次加5分,获县级以上奖励每次加10分。此项得分最高为10分。
4、观摩课(10%):由教研组长推荐、经教务处批准举办的校内观摩课,每次为授课教师加5分。由学校推荐,举办县级观摩课的,每次为授课教师加10分。此项得分最高为10分。
5、资料上次(10%):按时上交学校要求上交的各种文字资料的加10分,每少交一次扣2分,此项得分扣完为止。
6、优秀班主任(10%):班主任所管理班级每取得一次“文明班级”称号加2分,最高加10分。
7、以上得分相同的按工作量多少排序。
四、说明:
1、每次给三个年级组长一个模范教师(教师节)或考核优秀(年终)名额。评选时采取民主推荐形式,推荐人由本年级组两名非班子成员班主任和除年级组长外的班子成员组成。
2、“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由政工处根据班级管理量化积分排名决定。
3、教师节表彰在编教师荣誉称号排序为:
(1)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2)模范教师-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
4、一次评选只给予一个荣誉称号。
5、在编教师与特岗教师分别评比,支教教师由校区制定考核方案。
五、评优评先否决性条款:
1、工作态度不端正,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经过通报或谈话仍然不改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在教学或值班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4、病事假学期累计超过半个月,学年累计超过一个月的。
5、无故不接受上级机关或学校交办的临时任务的。
6、在县级统考中,平均成绩居全县乡镇中学第二名以后的。
7、其它有关与评优评模精神相悖的。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冯家寨中学
20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