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处可走 (二)
(2011-12-04 08:00:55)
标签:
浙南开车大光灯汽车 |
分类: 中国 |
在上海开车,最痛恨的人就是在闹市区开大光灯的人。有的是无知,有的是故意,在你身后的家伙莫名地闪灯,或者干脆开着大灯照着你。好一点的,你拿后视镜晃一下,让他自己的光照到他自己了,他就关了。但是大多是熟视无睹的。对付这种人,需要睚眦必报。干脆在大路上减速或者停下来,蜿蜒堵着他,把他堵在后面。若他真的超过你了,机会就来了,紧紧跟住他,左移一点灯光就直射他的眼睛了。希冀今后他知道该怎样用灯了。
去了浙南,发现这招根本不适用。马路灯光昏暗,别人的车都比你的好,而且所有的车灯都是改换过的,超亮。就算是大街上的电动三轮上面都装有一盏灯,也比你亮。夜间行进在乡间道路的时候,对面车辆开过来,你根本就看不见前方道路,若是有黑衣行者,就很容易撞到。
记得交通法规里面有关于灯光使用的规定的,甚至有罚款的细则,但是从来没有见过警察执行的,甚至警察自己就是一路开着大灯招摇过市的。
羡慕瑞典,黑幕中在瑞典乡间开车,是没有照明、开着远光灯的,但是一旦发现对面有车辆车辆过来,立即改用近光灯,到交汇的一刹那大家又把远光灯打开。由于大家都严守规则,整个过程匀速行进,无需减速。
或许有一日在瑞典日常开车,才会知道自己现在的“斯文”开法其实也是粗鲁的。
前一篇:自雇的成本还能再低吗?
后一篇:5500只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