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读解3.21章句-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2015-11-15 16: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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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文】
哀公问社(1)于宰我,宰我(2)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3)。”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二、【注释】
(1)社:土地神,祭祀土地神的庙也称社。钱穆:社:古人建国必立社,所以祀其地神,犹今俗有土地神。立社必树其地所宜之木为社主。亦有不为社主,而即祀其树以为神之所凭依者。今此俗犹存。
(2)宰我:名予,字子我,孔子的学生。
(3)战栗:恐惧,发抖。
三、古今各家解
1、辜鸿铭《讲论语》:古时立国,都要建立祭祀土地神的庙,并选择适合在当
2、钱穆《论语新解》: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三代所树社木及所为社主各不同。夏居河东,其野宜松。殷居亳,其野宜柏。周居酆镐,其野宜栗。此皆苍老坚久之材,故树以为社。然特指三代之都言,不谓天下皆以此三树为社。
曰使民战栗:曰字承上文。宰我既告哀公三代社树不同,又云周人所以用栗,乃欲使民战栗。战栗,恐惧貌。栗,今作栗。或说此乃宰我欲劝哀公用严政,故率意牵搭为讽。或说古者杀人常在社,时三家专政,哀公意欲讨之,故借题问社,此乃隐语示意;宰我所答,隐表赞成。或说哀公四年亳社灾,哀公之问,或在此年。时孔子犹在陈,故下文曰“子闻之”。
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事已成,不再说之。遂,行义。事已行,不复谏。事既往,不追咎。此三语实一义。或说乃孔子责宰我告君以使民战栗。一说乃孔子讽劝哀公。盖孔子既闻哀公与宰我此番之隐谋,而心知哀公无能,不欲其轻举。三家擅政,由来已久,不可急切纠正。后哀公终为三家逼逐,宰我亦以助齐君谋攻田氏见杀。今采后解,虽乏确据,而宛符当时之情事。
2、李泽厚《论语今读》:这说明孔子不赞成使人民畏惧的远古的宗教性恐怖统治。强调从“仁一孝”出发的氏族伦理政治,排斥恐怖和杀戮,非常重视保存人际关系的脉脉温情。原始部族均有血祭的牺牲仪典,全世界考古发现已证实此。由
“既往不咎”成为至今沿用的成语,实行在人们的行为活动甚至政治上。一方面重视历史经验,另方面着眼现在及未来,不深究个体活人的历史过失。这似乎很不“合理”,欠缺“公平”,其实正如中国的民事纠纷,传统总提倡“和为贵”、“和稀泥”、做“和事佬”、求调解以“不伤和气”,而不欣赏事事对簿公堂,求法院判个是非曲直以求“正义”一样。
四、【译文】
1、鲁哀公向宰我问,作社主用什么木。宰我答道:“夏代用松木,殷代用柏木,周代用栗木,意思是使人民战战栗栗。”孔子听到了这话,
2、孔子祖国的在位君主鲁哀公问孔子的学生宰我(姓宰名予,字子我。春秋末鲁国人。孔门“十哲”之一,因为辩才而有名)祭祀土地神的神主应该用什么树木。宰我回答:
后来,孔子听到了宰我说的话,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