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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起中国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
易宪容
可以说,中共中央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规划了今后5年、乃至今年15年的国家发展蓝图,也确立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新模式,即以“内循环”为主导的经济增长新模式。从金融的角度来看,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实际上就是资源配置格局的变化。也就是说,经济增长的新模式最为重要的内容就是对资源进行重新配置,而金融则是承受、推动、优化经济增长模式转变最重要的平台。因为,要对资源进行重新配置,就得让资源能够便利地流动,而金融则是承载资源便利流动最重要的工具。所以,要构建经济的新发展格局及推动国家科技创新,就得金融模式转型,就得重建中国金融服务体系,就得深化金融改革,全面提升中国金融体系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能力。
所以,在《建议》中所确立的中国未来金融改革首要任务就是,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何也?因为,从金融本质及发展历史来看,金融是跨时空的资源配置方式,是通过信用创造把非物质性东西转换为交换价值或增加财富的工具,以此来促进社会经济增长和增加人民福祉,所以,金融又是对信用的风险定价,它对促进社会经济增长及发展具有神奇的作用。同样,由于信用创造是一种把非物质性人际关系转化为物质性产品的工具,如果信用创造超出其可能性的边界,那么金融产品又可能偏离实质性产品的价值,导致对金融风险定价的严重扭曲,甚至于导致金融危机。在这种情况下,信用创造的过度扩张又是引发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根源。所以,现代中央银行的设立及货币政策制度的安排都是围绕着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而出现的。比如,历史上最早的中央银行之一的英格兰银行,就是面对着货币和信用获取存在周期性波动的情况下,如何稳定伦敦的金融市场而出现的。1914年美联储成立后,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不断创新与完善,并把现代中央银行的主要任务指向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维持宏观经济稳定和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使民众及企业在一个可预期的经济环境下运作,降低消费及投资风险,促使实际产出尽可能地与其潜在产出相一致,或实际产出接近潜在产出的期望目标。之后,各国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在不同的背景与条件得以建立,并在促进各国经济增长和稳定金融市场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就中国来说,1983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的职能。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中央银行的地位,其主要职能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也就是说,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是现代货币政策框架、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体系、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和国际金融协调合作治理机制的总和。可以说,中国人民银行自确立其国家中央银行地位以来,对促进中国经济发展与繁荣,维护金融稳定上做出了巨大贡献。正如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撰文指出的那样,几十年来中国金融业取得辉煌成就。这些成就很大程度上与中国央行职能不断地定位清晰和不断地随时代变化而调整有很大关系。特别是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爆发及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爆发之后,中国经济之所以能够很快走危机,中国央行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它既让中国经济比其他经济体更早复苏,也守住了中国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但是,随着经济增长新模式的出现,作为央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其职能转换也势在必行。它将不再只拘泥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角色,还要担负更超越的任务,要成为中国金融市场最高的监管者及协调者,及市场规则的制定者。中国人民银行将成为调控、管理、变革和创新的中枢职能部门。所以,把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作为未来中国金融改革的首要任务,也意味着中国央行作为“超级央行”角色呼之欲出。中国央行作为“超级央行”,它的职能也将出现重大的变化。
首先,中国“超级央行”的发展模式并非英国式的双峰监管模式,也非美联储金融监管模式,而且以中国金融市场的现实为背景,建立起适应经济增长新模式下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而“超级央行”的最主要职责就是要“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提高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而不是让金融只是成为“钱生钱”的工具。当前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为何总是“融资难”及居民总是没有好的投资机会,最大的问题就在于经济增长模式在转变,即由要素投入性增长向创新驱动型增长的转变,但金融模式没有转变。所以,“超级央行”的最为重要职责就以制度安排、制度创新及深化改革的方式让金融服务适应于经济增长的新模式,建立起适应新经济增长模式的金融服务体系。对此,中国央行的任务是任重而道远。
其次,建立起适应于经济增长新模式的金融市场秩序。这既包括不断地制定、修改、完善、维护金融市场法律规章制度,更在于建立起市场化的非人格化的信用体系。这是金融市场基础性制度的基础。因为,金融是对信用的风险定价,如果市场化的非人格化的信用关系不能够确立,那么金融市场的价格机制就不能有效运行,金融所承载的资源配置就可能无效率。目前中国金融市场的许多问题就源于市场化的非人格的信用关系没有确立。比如,最近包头银行及恒丰银行的破产、中国股市投机炒作盛行、金融产品的刚性兑付等,就在于对金融市场的信用关系政府隐性担保过多。在这种情况下,金融市场从业者一定会把其运行的收益归自己所有,而把其运行的成本转移给社会承担,导致金融市场炒作、欺诈、赌博等行为盛行。所以,当前金融模式的转型就是要通过法律制度全面地建立起市场化的非人格的信用关系,这也是“超级央行”当前及未来最为繁重的任务。
再次,按照中共中央五中全会做出战略部署,“超级央行”不仅要扎实做好金融改革开放各项工作,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而且还要全面地正确处理好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国央行既是金融市场制度规则的立法者,也是金融市场超级协调者和超级监管者。正如最近国务院金融委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时的公布指出的那样,“当前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快速发展,必须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要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尊重国际共识和规则,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加强监管,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有效防范风险。”在此,未来“超级央行”的调控、管理、变革和创新等基本职能尽显其中。
最后,对金融市场前瞻性的展望与研究是“超级央行”的重要任务。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型,网络科技的突飞猛进,特别是百年不见的大变局,世纪一现的大疫情,中国金融市场将面临着一系列的重大挑战与机遇,而“超级央行”的前瞻性展望与研究则成了金融持续稳定发展最为重要的方面。比如,近十年来,中国金融科技之所以能够引领世界,完全与中国央行对现代科技持完全开放态度及前瞻性研究密切相关。所以,《建议》中不仅要求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也要求提升金融科技水平,把金融市场前瞻性研究提到了重要的高度。
可以说,建立中国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不仅有助于实现币值稳定、充分就业、金融稳定、国际收支平衡四大任务的中央银行体制机制,管好货币总闸门,提供高质量金融基础设施服务,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管控外部溢出效应,促进形成公平合理的国际金融治理格局,而且在于建立起中国的“超级央行”制度。而中国“超级央行”的核心,就是从中国初始条件入手创建与确立中国金融市场的基础性制度,重塑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新理念,展望未来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大方向,以此来全面地提升中国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能力,适应中国经济增长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