揽胜随笔:厦门篇:兴泉永道署碑记
(2022-08-09 19: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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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泉永道署碑记厦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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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兴泉永道署碑记》,竖立于旧碑《重建兴泉永道署碑记》之侧。由厦门市人民政府于1998年12月立,正面的碑文是:“由市人民政府委员会于1961年1月,公布为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本府于1982年3月重新公布。”下署“厦门市人民政府1998年12月立。”此碑的背面为正文。其铭文曰:“兴泉永道署设立于清雍正12年(1734),是清政府管辖兴化、泉州二府及永春州的行政机构。鸦片战争期间,英军于道光21年(1841)攻陷厦门,霸占道署,并于道光25年(1845)将其拆毁,改建为领事馆。同治二年(1863)清政府收回道署旧址。翌(yi)年,道尹曾宪德召工拆除洋楼,重建道署并立碑载述此事。今道署已废,而碑记犹存。保护范围:碑亭本体。”
2000年4月,笔者前往遗址抄旧碑文。其碑文字迹已模糊,且缺字甚多,错别字,异体字,混合一起,难以辨认。虽极力勉强将它抄录下来,但已经失去使用价值,故将它去除掉。此碑在“文革”中被砸成数段,改革开放后,重新粘结组合,这样,就更难辩读。厦门市文管会于1991年立《修复〈重建兴泉永道署碑记〉记事》碑。其碑原文如下:兴泉永道系清代管辖兴化、泉州二府及永春州的重要行政机关,道署坐落在魁星石之下,始建于雍正五年(1727),建成于乾隆四年(1789)(笔者:前后经历13年。)鸦片战争期间,英国侵略者于道光二十一年(1841)攻陷厦门,强占道署。《南京条约》签订后,厦门被迫辟为通商口岸。英方又于道光二十五年(1845)肆意拆毁道署,侵削周围民居,改建洋楼,长期盘踞。逼使道署官员暂借户部衙门理事。后经我方一再交涉,乃于同治二年(1863)将署址归还。同治三年(1864)道台曾宪德召工削平样楼,重建道署,并撰文述事,勒石立碑,即《重建兴泉永道署碑记》。1962年,厦门市人民委员会将该碑公布为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革命期间,碑被砸为数段,今市人民政府拨款在道署址内建造碑亭,修复石碑,旨在保护文物,教育后人记取丧权辱国之沉痛历史教训。碑文下署“厦门市文物管理委员会”。
2000年5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