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2014年度大庆市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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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石化教育中心,局直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德育队伍建设,树立一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典范,激发广大教师探索德育工作的经验作法,充分发挥学校德育主阵地作用,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13—2014年度全市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用以表彰在学校常规德育、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文明城市复检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德育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在德育管理和育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育行政、教学、管理工作者。
(二)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对象为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工作成绩显著,现仍担任班主任的教师。
(三)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在校班级(普通高中重读班除外)。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事德育管理和育人工作连续三年以上,且工作成绩突出。
2.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受到师生家长的高度认同。
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制定实施育人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德育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且品德为师生表率。
4.具有现代教育管理水平和指导德育工作的能力。积极推进学校德育工作改革,科学开展德育管理,注重创新德育工作手段和模式,成果显著,具有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 现任班主任并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热爱学生。能认真研究学生心理、生理特点,掌握其身心发展规律,并运用于管理实践之中。
3.具有现代教育管理理念,注重德育工作创新和班级管理工作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具备反思和评估教育管理行为的意识和能力。有典型的班级管理创新案例,且得到学生、家长普遍公认并有推广价值。
4.管理方法民主,管理手段灵活,能够培养和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善于营造宽松和谐的班级管理氛围,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及团结、进取、合作的班风。
5.注重因材施教和创新思维培养,注重整体发展,善于挖掘并指导、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以培养提高学生创新实践能力为目标并富有实效。在培养创新型人才方面和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方面成绩突出。
6.在班级管理其它方面有突出绩效。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 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保持良好的班级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
3. 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班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名额分配及上报办法
(一)名额分配。全市计划评选优秀教育工作者146名、优秀班主任154名、先进班集体308个。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件1。其中,单设优秀德育工作者专项奖励性指标30名,仅限于表彰被抽调参与文明城复检、积极投身教育志愿服务、创新德育实践等工作中表现优异、贡献突出的教师或个人。
(二)上报办法。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集体以各县区、两个中心为单位,按评选条件和名额比例集中评选后,确定名单统一上报到市教育局思想道德教育科,局直属学校按名额比例直接报送。
四、评选要求
(一)各县、区、中心、市直各学校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负责,切实保障评选质量,杜绝弄虚作假。
(二)评选过程应严格采取自下而上的民主方法,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本次评选工作要向基层一线教师,农村及偏远地区倾斜,各县区不得低于70%比例上报。市区内既要有所倾斜,又要扩大覆盖面,防止过于集中。
(三)市级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和所有拟申报的名单必须在所属学校进行公示,最终由主管部门严格审查合格后上报。未经公开或不符合条件而弄虚作假的学校和个人,经核查属实,取消该校当年及下一年的评选资格。
(四)要在规定期限内上报有关材料,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各县(区)教育局、两个教育中心、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并积极做好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集体典型经验的总结宣传工作。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有效地推进我市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所需材料及上报时间
(一)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集体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一人一份并附电子版;
(三)各单位公示结果证明一份(注明公示时间,有无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加盖公章一份,并将登记表用Excel文件格式上传到sxddjyk@163.com。
以上材料请于6月3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 809室
联系电话:4663507
电子邮箱:sxddjyk@163.com
附件:1. 名额分配表
2. 优秀德育工作者审批表
3. 优秀班主任审批表
4. 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5. 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登记表
6. 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大庆市教育局
2014年5月20日
附件1(名额分配已修正,以此为准,不再更改,请各单位严格按指标执行。)